1981年,法制史和国际法获批成为学校首批硕士学位点;1996年,学校开始专业学位教育,成为全国八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首批试点单位之一;1998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华东地区首个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点的单位;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截至2019年,学校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及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法学学科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硕士)、法律与金融(硕士)、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社会法学、法政治学、公安法学、法律方法论、党内法规等19个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设有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文化产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社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政党与国家治理(博士)等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设有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等学位授权点;政治学设有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比较政治等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设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等学位授权点;新闻传播学设有新闻学和传播学学位授权点;同时设有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金融、社会工作、翻译、会计、新闻与传播等8个专业(领域)学位授权点。学校在历年的学科评估和学位授权点水平评估中成绩优异,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6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获评A级,政治学一级学科获评B级;在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获评A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获评B级。
作为我国以法学高等教育为中心,法、管、经、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特色大学,学校坚持以法学学科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积极拓展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生教育。契合社会需求与国家教育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开展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教育并重的研究生教育格局。学校拥有良好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与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创办研究生教育30多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培养了两万余名硕士研究生和千余名博士研究生。学校目前有专、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超过600多名,其中专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7名。在校博士研究生380人、在校硕士研究生超过5008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17人,外国留学研究生190人,总计在校研究生规模约5700人。
近年来,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理念,以地方高水平大学和一流研究生教育为引领,积极探索多种类型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高层次政法人才培养的优势,注重推进应用型素质培养的海派法学教育,探索和实践适合政法大学发展的学科结构设置,依托内涵建设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与质量工程等,构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际能力培养体系,全面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学校积极开拓中外合作培养途径,积极探索和实践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实行灵活多元的校内外、国内外合作培养方式。目前,已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和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合作开展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
在未来的研究生教育中,我们将继续坚持研究生教育战略定位,加快实践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探索研究生国际化能力培养,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学校将继续本着“传承历史、把握当下、着眼未来”的气度,以“继承、改革、合作、创新”为理念,坚守“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培养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专业能力突出、学术造诣深厚、实践能力出众,引领行业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卓越法治和社会治理人才,使之成为具有“大局观念、未来意识、自我期许、责任担当、爱国情怀、知识智慧”的专业精英、社会中坚、国家栋梁,推动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共同发展、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推动研究生教育各项事业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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