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方案范本这个词的意思是指一个标准的、可参考的、按照一定步骤和程序进行的清算计划书。清算通常是在一个公司或组织停止运营或破产时,为了结束其业务并分配其资产和负债而采取的行动。清算方案范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用于指导相关人员如何进行清算过程,包括制定清算计划、确定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财产分配等。它通常包含一些基本步骤和要点,以帮助人们在实际操作中遵循正确的程序和步骤。以下是有关于清算方案范本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清算组的成立
山东xxx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经过2010年12月24日全体股东大会一致通过公司解散并成立清算组,投票选举组长xxx、副组长xxx,全体股东均为清算组成员。如清算过程中清算组组长或副组长有失职行为,可由清算组全体成员重新投票选举产生。
二、清算组的地位
1、清算组并非附属机构,应独立执行职务。
2、与债权人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三、清算组的职责范围
负责公司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及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具体如下:
1、接管公司的人、财、物、文档、资料、合同、印章等;
2、负责接收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3、决定本公司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
4、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5、对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变现、处理、分配,出具审计等相关报告;
6、审核公司债权,并制作债权清册;
7、清理债权债务,并依法追讨公司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8、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9、决定公司自解散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10、制定公司财产分配方案;
11、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2、对公司经营期间,其进行的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13、清理银行账户,开设清算组账户,负责公司日常支出及清算费用支出。
14、编制公司财产目录;
15、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清算组报告;
16、提请终结清算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等事宜;
17、负责刻制、保管、使用清算组印章。
18、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清算组的具体工作
自清算实施方案通过后,清算组即刻展开下述工作:
1、公司的接收
(1)文档印章接收(包括证照、合同、档案、全套印章等);
(2)财务接收:财务账册、印章、银行账户资料、库存现金等,移交清算组,原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由原财务负责人与清算组会计逐项进行移交,制作交接表,详细记录交接事项,并由各方签字。
(3)资产接收;以盘点表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盘点时间、地点、参加人;固定资产及存货的名称、规格、数量、位置、账面价值、折旧2等;无形资产的名称、注册登记情况、所有权凭证;投资及资金情况,包括股权投资,有价证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币种、金额、银行账号等;参加人代表签名、签署时间。
盘点表由原法定代表人及有关负责人(财务、物业管理等)与清算组共同进行编制。
2、公司财产的管理
(1)人事管理:
A.留守人员的确定: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公司相关人员等,由清算组决定工资发放标准。留守人员的责任:按要求回答清算组的有关询问;协助清算组核对债权债务;解决业务遗留问题。
B.人事档案管理:编制公司员工清册,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年龄、工龄、企业工龄、职业种类、职务、职称、行政级别、工资状况、保险福利待遇。
C.职工安置:由清算组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
(2)财务管理:处理和监管公司日常开支,清理银行账户,审查会计账目,审查帐实是否相符等。
A.财务审计;
B.清理银行账户,开设清算组账户,统一管理公司的收支;
C.日常开支管理;
D.清理债权债务,包括追收应收款项或财物及其他财产权益。
(3)资产管理:
A.固定资产管理(集中管理、定时维护、发挥效益、参加保险)。
B.流动资产管理;主要包括货币、存款、应收款三项。
C.无形资产管理;主要指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等。D.投资资产管理;
3、公司财产的界定: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
4、编制公司财产目录:理完结后编制的反映公司财产完整情况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人姓名;
(2)财产目录编制原则的说明;
(3)固定资产及存活的名称、规格、数量、位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4)无形资产的名称、数量、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5)投资情况,包括投资方式、项目名称、股权份额、评估价值等;
(6)有价证券和资金情况;
(7)其他。
5、公司财产的评估:由清算组全体人员或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
6、公司债权的登记、审核、确认,编制债权清册,包括:债权人名称、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债权申报时间;债权性质;债权数额。
7、公司财产追收:
(1)清算组向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发出清偿债务通知书或交付财物通知书。
(2)编制简明清算费用支出表。
8、公司财产的分配:
(1)分配顺序:
A.公司拖欠的职工工资、医药费、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安置职工费用;
B.税收;
C.公司债权;
(2)制定清算财产分配方案,内容包括:
A.法律依据和清算依;
B.公司财产的情况说明;说明在清理公司的银行账户、应收债券、资产变现、应收债权、公司财产的总体状况,包括现金总额、实物总值等。
C.清算费用说明,并将清算费用支出表附后;
D.对优先顺位请求权的清偿说明,即对职工工资、社保福利、住房公积金、职工安置费用、税款的数额做出说明。
E.可供分配的财产总额;
F.公司债权的基本情况和分配受偿的比例应按股份比例计算受偿数额;
G.附注;
(3)分配方案的通过与执行;债权人会议通过形成决议,清算组审核后裁定执行;(4)根据清算组裁定,按分配方案的内容制定分配表。
9、注销登记。
10、清算程序终结,清算组撤销。
五、清算组内部的分工:
(一)、清算组组长及副组长的工作:
1.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
2.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3.负责与债权人联络,向清算组报告工作;
4.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5.以清算组名义对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
6.掌管清算组公章;
7.审批清算费用支出;
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
9.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二)、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
1、负责公司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公司债权清册。
2、负责公司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公司对外债权清册。
3、负责了解公司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解散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4、负责盘点公司的财产,编制公司财产清册。
5、负责了解公司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6、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六、清算组的工作程序:
1、编制工作计划,包括总体时间安排和总体阶段工作安排两方面;
2、召集第一次清算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宣布清算组成立的依据;
(2)清算组成员的工作分工;
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八)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xxx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状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记录状况,包括公司名称:xxx;公司类型:xxx;法定代表人:xxx;居处:xxx成立时间:x年x月x日;注册资本:xxx;股东姓名(名称):xxx;股东出资额:xxx;出资比例xxx。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x年x月x日向公司记录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X)。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等人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状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xx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xx,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欠债总额为xxx元。附《资产欠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财产清单》资料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xxx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xxx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xxx
3、税款;xxx
4、债务;xxx
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派。xxxxxx截止x年x月x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派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xxx公司清算组经全部股东确认审查确认,一致透过该清算报告。
全部股东签字盖章:
xxx公司(盖章)
__年__月__日
按照本公司XXXX年XX月XX日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决定,解散XXXX,并于XXXX年XX月XX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XXX、XXX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XXX担任,并于XXXX年XX月XX日在工商部门核准备案记录。清算组人员已对进行了完全完全的清算,具体清算结果如下:一、注销公告状况
我公司已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上刊登清算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
二、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状况
1、公司清算期初存货XX元,清算期间处置存货收入现金XX元,差额XX元转入清算损益。清算期初固定资产净值XX元,作价XX元出售给XXXX,处置固定资产差额XX元转入清算损益。
2、由于公司债权不多,客户信用良好,通过咱们清算组的.不懈尽力,清算期末应收帐款余额XX元已全数收回。
3、公司债务不多,咱们在处置资产和收回应收款项同时,用现金归还XX元,与应收帐款对冲XX元,清算期末已支付完所有债务。
三、缴付所欠税款
公司已缴清所欠税款及清算进程中产生的税款,并已于XXXX年XX月XX日注销了国税税务记录证,XXXX年XX月XX日注销了地税税务记录证。
四、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XX元在于XXXX年XX月XX日前全数支付完毕。
五、支付清算费用
清算组人员在债权追讨、清偿债务等清算进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清算组人员工资XX元均在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
六、人员安排
所有员工均在清算结束前安排妥当。
七、分公司和对外投资
公司没有办理分公司,清算期末没有进行对外投资。
八、会计资料保管
经股东会/股东研究决定由XXX保管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九、剩余财产分派
公司财产在支付上述所有款项后,截止清算期末,公司资产总额XX元,其中:流动资产XX元;欠债总额XX元;净资产总额XX元。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派净资产,其中,XXX占XX%,XXX占XX%。
综上所述,清算组对XXXX公司的清算工作已完成,全部股东保证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职责。清算组成员签字:
公司股东会/股东确认意见:
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股东审议确认,报告资料不含虚假,如有虚假,全部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职责。
股东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一、清算进程:
1、因公司经营上的原因,经股东会议决定,解散公司。清算组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担任,________为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已在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刊登了注销公告。
3、清算组已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欠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了清算方案,并已经股东会确认。
二、清算结果:
1、清算组按制定的清算方案处置公司财产,并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2、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派。
三、公司的债务已全数清偿,公司财产已处置完毕。
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东会确认清算报告,股东许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如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职责。股东盖章、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公司股东会:
根据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的步骤
(简要写明清算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分为几个阶段进行清算,每个阶段做了哪些工作等等)
二、公告情况
公司分别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上已公告三次。
三、资产及负债清理情况
1、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有总资产________万元,总负债________万元,净资产________万元。
2、债务偿还情况
公司共有多少债务,债务的具体偿还情况。
四、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1、偿还债务后剩余的`净资产情况。
2、上述剩余净资产的分配情况。
特此报告。
________公司清算组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东会确认意见:
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认,报告内容不含虚假,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XX有限公司清算委员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分配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清算损益表。这些清算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清算委员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清算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这些清算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这些清算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贵公司清算委员会在编制这些清算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这些清算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清算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XX会计制度》和《XX企业清算办法》(注)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清算损益。
附件一:清算资产负债表(同一般资产负债表,略)
附件二:清算损益表
附件三:清算财产分配表
附件四: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附件五:清算事项说明
XXXX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公章)(签名盖章)
中国上海20xx年X月X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情况如下:
一、公司清算组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_______)。清算组成员由_______等人组成,由_______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报刊登清算公告。
三、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公司已了结所有未完业务,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四、本公司所有税款已缴清。
五、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元,负资产总额为_______元。
六、公司按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1、清算费用_______元。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_______元。
3、税款_______元。
4、其他债权_______元。
七、清偿债务后,公司剩余资产_______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组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X人民法院:
贵院于年月日依法受理XX申请XX(以下简称XX)破产还债一案,并指定XX为本案的管理人。贵院年月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受理破产案件公告(见附件一::受理破产案件公告),公告的债权申报期为三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在贵院的指导下,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历时十个月,基本完成了破产清算工作。现将破产清算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XX的基本情况及企业破产原因分析
XX系XX企业(企业性质),由XX投资设立。XX年领取营业执照(见附件五: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经营期限自X年月日至X年月日。住所地:XX。注册资金XX元。主营:XX。法定代表人:XX。(外因)
(内因)XX本身亦经营不善,投资失败,导致财力状况持续恶化,以至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XX申请破产还债,终被XX法院裁定破产。
二、破产清算工作概况
XX年月日,人民法院宣告XX公司破产还债后,管理人立即依法全面展开清算工作。截至目前,管理人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刻制管理人印章,设立管理人帐户,接受破产财产;
2、接管XX文件、印章等,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3、清理XX本部资产、清理银行帐户,以促使资产不致流失;
4、完善企业员工的安置工作;
5、审核破产债权;
6、审核、催收XX在外债权;
7、完成破产财产的清理、变现;
8、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审计;
9、调查XX下属企业及资产状况,并进行相应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
10、编制清算工作报告和财产分配方案;
11、为召开债权人会议做好筹备工作。
三、接管破产企业情况
XX年月XX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管理人正式进驻、接管破产企业。管理人当日依法接管了XX公司全部印章、重要证照、文件。
为使清算工作顺利进行、防止资产流失,管理人制定了《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公司印章使用办法》、《破产企业员工须知》等一整套文件(见附件六:清算工作管理文件),供破产企业在清算期间执行。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管理人在法院监督指导下完成接管及前期清算工作后,于XX年月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主持,与会者包括管理人成员、全体债权人、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
管理人向传记收面报告了接管、前期清算工作情况,并就破产企业财务及资产情况向与公债权人专门作了通报:截至XX年月日,XX账面资产
总额为XX元,负债XX元,净资产额为XX元,严惩资不抵债,且其不能清偿债务已持续多年,其主要资产、权益均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各债权人对此一审计结果无异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还讨论、审查了破产债权,各债权人对债权人资格、债权金额均无异议。
会议还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并对下一步清算工作作出安排。以上会议内容详见法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记录。
五、破产企业财务审计工作
管理人会计师对截至XX年月日XX瓮的财力状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XX号”《审计报告》(见附件七:《审计报告))。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审计基准日,XX资产总额为XX元,,负债总额为XX元,净资产XX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另外,XX公司对外担保债务总额为XX元,截至审计基准日,尚有XX元未还。对于法院已判决XX应承担连带责任的XX元,审计时已调整入账;对于尚未判决的担保债务XX元,审计时未作调整。经了解,该担保债务的被担保人(主债务人)均已停业或经营难以为继,若债权人提起诉讼,XX亦会被法院判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计入此类或有负债,则XX净资产为X元。
对于上述情况,XX年月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向全体债权人作了详细通报。
六、破产企业的员工安置工作
XX存在劳资关系的员工共XX名(合同期限至XX年月日)。XX被债
权申请破产后,?经管理人协调,X各员工均已妥善安置;XX名员工自愿选择领取裣金、这置费后解除劳动合同,XX名员工调入XX公司就业,?(见附件X:)。
七、破产债权申报及审查
XX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X号《受理破产案件公告》并于次日于《XX报》发布公告,要求XX的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到法院指定申报债权。公告指定的期限内,共有XX家债权人申报债权,另有法院移送两家,申报金额合计人民币XX元。XX年月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就破产债权情况已向债权人作出了通报。对于各个债权人的资格及债权金额,全体债权人均未提出异议。
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按以下十二点原则,审查、确认在指定申报的破产债权:⑴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⑵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⑶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⑷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况人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况所产生的债权;⑸管理人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约定产生的地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⑹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⑺债务人发行债券所形成的债权;⑻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⑼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⑽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⑾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⑿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八、破产企业应收款的催收
根据XX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截至XX年月日,XX应收款共计XX项,金额合计人民币XX元。
管理人对尚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个案进行催收。经查实及催收,情况如下:⑴⑵?。本着对债权负责的态度,对于法律上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管理人坚持向债务人催收,督促债务人尽还款,但由于社会公众可能已知悉XX的现状,债务人均描绘偿还拖欠XX的款项。另个
,由于XX公司档案保管不齐备,部分账面记载的债权无任何证据支持,加上由于诉讼时效问题管理人无法通过诉讼、仲裁法律的手段进行催收,催收工作遇到极大的困难,尽管管理人付出了艰苦的劳动,除XX欠款得到实现外,其余催收工作无法收到预期的效果。
一、公司概况
(一)简要介绍公司的法定中英文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裁,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
(二)简要介绍公司的历史演变情况、主要职能部门,以及职员人数和年龄、学历、职称结构。
(三)简要介绍公司营业部情况,包括各营业部名称、地址、负责人、职工人数、设立时间、营运资金及联系电话等。若年度内增加或减少营业部,简述其新设或撤销的原因。
(四)公司年报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二、经营情况
(一)经纪业务情况
(二)主要财务指标
1.财务状况指标
注:
①资产负债率
②流动比率
③=净资产/注册资本
④=经调整的净资产/客户保证金
⑤=流动资产(剔除期货资产)-流动负债(剔除期货负债)
期货资产包括保证金存款、应收保证金、客户质押、应收交割款、风险准备资产、结算差异等;期货负债包括应付保证金、应付交割款、风险准备金等。
⑥=长期投资/期初或期末净资产
⑦=(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期初或期末实收资本
⑧=净资产+风险准备金-一年以上帐龄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
2.经营成果指标
注:①=2×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
②=2×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
③=经营费用/营业收入
三、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两名以上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盖章、签名(应提交审计意见原件,不得复印)。公司有责任将正式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年度报告材料送存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复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已签发审计意见的财务会计资料一致。
若执行审计的会计师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对相关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四、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的编制应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计报表包括公司报告年度末及其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该两年度的比较式利润表,比较式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告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所有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会计报表的重要信息。公司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3.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5.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6.营业部的资金管理、交易清算原则。
7.外币业务核算方法。说明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的折算汇率、期末对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进行折算所采用的汇率,以及汇兑差额的处理方法。
8.坏帐核算方法。说明坏帐的确认标准、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以及坏帐损失的会计核算方法。
9.客户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10.质押品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11.实物交割的核算方法。
12.风险准备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13.结算差异核算办法。分别按平仓盈亏与持仓盈亏说明结算差异的’确认与核算方法。
14.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收(权)益确认方法和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对于长期债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收益确认方法以及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
15.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说明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率。
16.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包括利息资本化的核算方法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17.无形资产、开办费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
18.风险准备金核算方法。说明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风险损失的确认标准及核算方法。
19.收入确认原则。分别说明公司手续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20.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说明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确定现金等价物的标准。
21.如果本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应当披露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注册会计师应对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理由予以适当关注。如果变更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发表公司财务报告满足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要求的审计意见。
(二)税项
应披露主要税种和税率,如营业税、所得税等。若有税负减免的,应说明批准机关、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
(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公司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汇总营业部以后的会计报表)的如下项目注释(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50%以上,还应在该项目下明确说明增减变动的原因)。
(四)或有事项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如涉及诉讼、仲裁等),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项目的性质、金额及对报告期及报告期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承诺事项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大承诺事项(如对外担保金额等),应说明其存在情况、金额及影响。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凡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如巨额亏损、停业整顿、严重违规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要求予以披露。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情况简介。
2.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简介。
3.本年度被处罚情况。分别披露公司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接受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检查并被处罚的记录。
4.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若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说明更换理由和依据,并披露本年度审计收费(注明是否含差旅费等)情况。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等)、奖金分配情况,以及公司职员平均工资水平。
6.其它重大事项说明。
土地增值税作为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杠杆之一,对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收益、抑制投资冲动起着重要作用。自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老政策),到20xx年3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策),再到同年1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87号),土地增值税历经十余载,几经变化,“清算”终于浮出水面,并且日趋明朗,成为各级税务部门今后加强该税种征管的一个重要抓手。尽管有[20xx]187号文及一年之后国家税总印发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保驾护航,以及各级地税部门实时出台的清算管理办法(如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的[20xx]100号文《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是发现一些问题目前政策尚未明确,实际执行尺度不一,这给清算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本文试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变化入手,探讨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几个具体新政策与老政策的比较
(一)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准予扣除项目的计算问题
新政策规定只是在原政策规定继续有效的执行下,又增加了对纳税人能够提供购房发票证明的,以纳税人所持的购房发票所记载的金额为依据,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确定扣除项目金额,同时还增加了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也准予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既有效简化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管程序的,又减轻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充分体现税收政策的公正、合理性。但是新政策未明确扣除年度如何计算,是否按照周年计算。
(二)关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
新政策与老政策没有发生变化。新规定是对老规定的进一步解释和明确,即:仅限于经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范围,方可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政策。
(三)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老政策与新政策的变化主要是,新政策取消了对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政策。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非可售配套设施的税务处理
1、非可售面积的成本问题。不可售面积的成本因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成本应该可以扣除。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人为将项目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两部分清算。成本一般也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比例来进行分摊。对没有单独计算成本的部分,例如人防工程、不能确权的车库、地下储藏室等直接计入建房成本,按比例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间分配。对单独计量的非可售面积,例如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设施(包括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公共厕所等)这部分设施的成本单独计量,根据国税发「20xx」187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的要求,他们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具体如何扣除,文件没有明确。我们认为,如果清算项目中,既有非普通住宅也有普通住宅,对这部分公共设施的成本应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之间进行划分,对于划分方式,我们认为应该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来划分这部分公共设施的成本,应为共享了这部分设施,比较合理。
2、非可售面积的收入问题。现实情况中大量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非可售配套设施销售的情况。例如:小区内的平战结合地下人防工程停车位,部分开发商将停车位的使用权单独进行了销售,虽然理论上这些公共配套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就开发商取得的使用权销售收入,我们认为也应计入整个清算项目收入中。因为整个清算项目被人为的划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两部分。且这部分收入相应的成本已经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来划分,所以这部分的收入应该按相应的比例非别计入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销售收入。部分观点认为,应该按照购买者是普通住宅业户还是非普通住宅业户划分,我们认为,不合理,因为存在部分购房者同时购买了同一清算项目中的多套住房,或是非小区业主购买了清算项目中的配套附属设施的使用权,这时这部分收入就无法进行划分,同时,因为成本已经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来划分,根据配比原则,收入也应按此比例划分。
(二)关于利息支出扣除问题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款指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土地增值税出台的时机市场通胀压力很大,银行利率在高位运行,企业融资费用非常之高,随着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银行利率一降再降,许多企业实际发生的财务费用已经低于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格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成本之和的5%.这时,部分开发企业以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为借口,以不能完整提供资料为借口,要求执行“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我们认为,对没有发生融资费用的企业,因不存在利息支出,也就不存在扣除的问题。
目前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指出“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许多企业依据此将建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向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将属于房地产项目完工前发生的,按规定计入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并予以扣除,将属于房地产项目完工后发生的,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财务费用并按规定予以扣除。企业如此处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不但加大了建设成本,而且因为加计扣除的规定,计入成本的利息最多可再加计30%.我们认为,这样做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同时我们认为这是税法和会计的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当税法和会计存在差异时,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所以,我们不允许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将利息支出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三)清算时间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具体的时间条件有: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四是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五是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六是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在实际工作中,清算的时间直接影响税款入库时间,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1、企业对项目的工程结算具有滞后性,而且项目开发多分期进行,建筑安装成本结转不及时,竣工决算迟迟不做,造成房地产开发成本不真实。
2、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大部分已销售,有的剩余一些普通住房,有的剩余一些商铺,因预售许可证未满三年,当前的清算原则就是把未售部分的成本剔除,不进行清算,这就存在二次清算的需要。二次清算就可能存在适用税率不一样,对税款造成影响。如果对项目全部重新清算,将再次耗费人力和时间,无疑会加大税收成本。
(四)关于清算过程中其他相关税种的管理问题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我们应同时加强对相关税种的管理。例如,我们在日常清算中发现某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钢结构和整体墙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购进了钢结构和整体墙面并取得了销售发票,再由施工方进行了安装,施工方仅就安装工程费和辅料进行了营业税申报,我们认为钢结构和整体墙面也应该作为计征建筑业营业税料、工、费中的料。企业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钢结构和整体墙面不应该作为计税依据,我们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17号)文件的要求,“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以上所称建筑业劳务收入,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上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准”。只有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且有建安资质和标明建安劳务价款,自产货物才可以只缴纳增值税,对房地产企业购买,交由建安企业安装的,都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的要求,作为材料计征营业税。
(五)关于通知清算的纳税人的后续管理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87号)文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通知清算的纳税人,根据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我们认为这只能是工作的第一步,当剩余房产全部销售结束后,纳税人应对全部房产进行一次统算。因为对普通住宅存在增值额未超过20%的免税,当房价持续上涨时,因为成本已经确定,如果先期清算时增值额未超过20%,后期因销售价格上涨,有可能统算中超过20%这个临界点,同理,当房价持续下跌时,有可能出现前期增值额超过20%的项目,统算后不足20%.所以我们认为对于通知清算的纳税人,在全部项目结束后,应在进行一次统算。
三、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建议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清算档案。详细摸清各地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开发成本费用、销售情况、税款缴纳等情况,梳理历年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本信息,分类建立土地增值税数据库。同时,建议统一由市地税局出台清算实施细则,对一些清算模糊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清算口径、时间、方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清算程序,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对销售收入确认标准进行把关。当前房地产销售的方式一般有:首付款加按揭、一次性付清款项以及分期付款,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首付款加银行按揭。在对销售方式确认时,要注意区别于预售款,防止纳税人以预售的名义延迟计算纳税。在确认销售收入时要注意收入的完整性,将外部了解调查的情况与纳税人不同房源类型的单位销售价格进行比较,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收入转移。在对收入确认的审核中,要分清不同销售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日期:付款日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日、银行按揭贷款转账日、合同约定付款日等日期,确定销售收入是否及时确认,以继而确定其完整性。
(三)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对房地产开发成本按照规定的六个明细科目进行成本归集或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开发成本按照六个明细科目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是顺应房地产开发行业中开发流程多、时间跨度长、资金耗用大这一自身规律的一种核算总结,因此,严格按照这样的明细科目进行成本归集并适当调整,非常有利于清算工作中对各扣除项目的甄别和对加计扣除项目的准确计算,同时也有利于提炼单项数据信息,供同一地区不同清算对象间进行横向比较,以及为其他需要实行核定征收的项目提供核定依据。同时,注意区分开发间接成本和开发费用。在区分纳税人开发间接成本与开发费用时,要注意两种可能的倾向:一种是纳税人故意混淆这两种成本费用,另一种是由于核算水平限制,纳税人对部分比较容易模糊的成本费用区分不清,主要可能发生在纳税人仅仅开发一处房地产项目,而导致对部分成本费用区分不清。而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开发间接成本与开发费用中的管理费用容易被模糊理解。在实际审核中,可以要求其列出各自的明细项目及金额,将对应或相近的项目进行比较后,就可以区分出其合理归属。
(四)要区别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核算。在企业所得税核算中,要求计算各项应税收入的总额及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要把握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相关性、配比性及合理性等原则,对所发生的不相关、不配比、不合理的成本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而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算收入时仅指房地产销售收入或视同销售的房地产销售收入,而对其他如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等收入,都不是清算的对象。因此,在计算扣除项目时,除不予清算收入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计入扣除项目外,对其他实际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基本上是可以计入扣除项目的,只是在会计核算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计要素和明细科目进行确认。如果说,不同企业间的成本费用特别是期间费用,其金额存在着不相同,那也只是企业管理中的成本控制问题,而在其清算中需要尊重实际发生这一基本原则,当然也要核实其真实性。在对利息支出的处理中,在会计实务上要求对完工前的利息支出计入产品成本,而对完工后的利息支出却计入期间损益。会计处理即便不同,一般也不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而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就需要单独调整成利息支出专项扣除,如有已计入开发成本项目的部分则应调整出来。
(五)发挥税务中介作用,建立完善税务中介机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与税务管理部门日常检查、稽查部门稽查三位一体的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模式。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税务部门要注意定好位,做到“有所为”与“有所不为”。所谓“有所为”就是税务部门要创造一个完整、合理、便捷的清算环境,努力避免出现操作性差、存在政策制度衔接“真空”的弊端,督促纳税人尽量利用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的要求清算到位,做好最终对各成本费用项目的审定调整把关;所谓“有所不为”,就是尽量不要“越俎代庖”地取代纳税人而直接进行清算,避免既清算不清、又不便于对法律责任归属的界定。
(六)由当地政府协调,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配合。尽快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平均交易价格定期公布机制,严格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及时公布房地产建筑安装成本平均价格,对建安成本明显偏高的采取按照公允价值核定。
_______________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注销清算方案范本的.规定,我____________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经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并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市中区____________街________号。公司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万元、股东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出资额:________、_______均出资金额__________万,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万,出资比例__________%。
二、公司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由__________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并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_______________(济)登记内备字[__________]第__________号。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当日在济宁晚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清算组开始清理财产,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了清算方案。截止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元,其中负债总额为__________元,净资产为__________元。
五、公司财产状况,账面现金余额为__________元。
六、公司债权状况截止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的债权已追收完毕。公司债务状况
1、公司清算费用已支付完毕
2、税款已及时缴纳,不欠税款
______________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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