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是指对停车场进行运营管理的一种计划或方案,旨在确保停车场的高效运作、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该方案通常包括停车场设施的维护、停车收费系统的设置、停车位的管理、车辆安全保障、停车服务质量的监控等方面,以确保停车场能够满足车主和相关方的需求,提高停车场的使用率和服务水平。以下是有关于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停车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停车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市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牌;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三、门卫管理制度
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市场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入市场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市场内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市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市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市场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市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市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市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市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市场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市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需根据相关要求特定安排。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六、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七、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的标牌框。
4.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5.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6.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八、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①统一按当地机动车保管场保管员的着装规定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②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⑧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班组长、分队长、房管员在场应检查或予以纠正。
为有效管理校园车辆停放,确保校园停车秩序、校园宁静,特制定本停车场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停车场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在传达室登记备案,填写车主姓名、车牌号、联系方式等。
三、原则上非本校人员须要把车辆停放在校门外两侧,有特殊原因者必须在传达室登记。
四、所有驾驶人员要按划线位置停放车辆,避免对其它车辆的进出造成阻碍。严禁在人行道停车。
五、车辆停好后,应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学校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六、所有驾驶人员要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
七、所有驾驶人员必须遵守限速、严禁酒后驾车等规定。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九、所有进出学校停车场的`车辆要接受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违反规定或不听指挥者将拒其停放。
十、爱护场内建筑物和设备设施。若有损坏场内设备或其他停放车辆者,当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1.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职责
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3.3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工作程序
5.1硬件标准
5.1.1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5.1.3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5.2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5.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5.4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5.5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5.6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5.7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5.8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5.9停车场内禁止吸烟。
6.车辆进出
6.1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6.2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6.3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7.巡视
7.1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7.2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7.3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7.4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意外事故的处理
8.1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8.2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8.3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8.4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8.5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一、智能化停车场建设
智能停车场不仅仅是简单的车辆出入道闸和收费管理系统。所谓智能是借助现代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手段,通过建设部署统一泊位编码、车辆地磁感应装置、车载智能终端、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强定位技术、无线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终端、城市级停车场互联互通、面向用户的手机APP应用、建立一个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在车辆统一停车管理、智能监督管控、电子支付以及涉车数据共享。
通过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的管理平台可以达到对个人车辆里程数监控,自动形成维修保养提醒,通过远程车辆监控和车辆健康指数诊断,完成自动报修,方便市民的出行,并提高了车辆的安全性。对于车辆运营企业而言,可以接入统一平台管理车辆,通过油耗分析和路径选择减低成本,通过运行轨迹和视频监控避免司机违规操作,通过平台统一调度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完成企业从基础管理到智能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进化,为企业发展带来有效管理手段。
对个人而言,方便车辆出行,实现车辆安全自检和智能维修等功能。同时与各个港口管理职能部门实现数据联动,为各个职能部门提供管理过程中的数据支持,实现港口管理智能化建设。
(一)智能化停车场总体解决方案
数据采集→软件平台处理→应用服务表现。各种形式的信息交互,以达到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给用户带来更加舒适的“数字化”体验。
系统构成图
(二)智能化停车场系统架构
系统总体结构可以分为网络层、数据层、支撑云平台、应用层、表现层五层。其中网络层提供网络接入和数据通讯功能;数据层存储数据,主要进行各种停车数据的管理;支撑云平台为中间件、基础构件和高级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和支撑;应用层为系统的各种应用软件,分别完成具体的功能;表现层进行停车数据的展示和查询。
(三)基于RFID的停车场管理及数据接入
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是有源RFID车联网卡在武汉的应用。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微波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和网络技术、传感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设备和软件所组成的一个先进系统。其技术主要采用车辆自动识别(AVI)技术,通过车道上方的微波天线和车辆车载器(OBU)之间的通信,根据车辆上OBU内的特有编码,判断车辆,计算停车费用,并自动从车辆用的专用账户中扣除停车费,对于未安装OBU或OBU失效的车辆实施图像抓拍和识别。
(四)基于物联网的车位信息采集
车位感应器:通过磁性和红外感应车位状态,将数据通过UHF无线网络传送到中继节点。中继节点:接收车位感应器数据,传送至数据采集器。数据采集器:接收中继节点数据,通过GPRS无线网络传送至停车服务器
(五)手机APP车位(停车)诱导
(六)手机APP自助缴费
(七)基于北斗(GPS)卫星定位技术的车载终端
该终端可以配合车位传感器物联网协同工作,也可以收集车辆行车电脑信息加以分析利用。
二、增值的盈利模式介绍
有了统一管理的平台,为停车场增值服务创造了条件。我们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服务,为管理者提供创新的管理方式,同时也能探索很多好的盈利模式。
(一)车辆设备服务收入
1.通过部分车辆设备安装收取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2.设备更新和持续升级服务费用。
(二)车辆运营服务收入
1.产品基础运营服务费用;
2.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个性服务费用,比如防盗报警、远程诊断等;
(三)软件平台服务收入
1.为车辆管理企业提供车辆管理平台,根据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软件开发服务;
2.对合作商家进行软件接入部分功能服务。
(四)合作企业收入
1.网络运营商收益
(1)通过车联网项目可以将3G网络更广泛的应用,使网络运营商搭建一个车辆方面的网络,增加合作的网络运营商的收益;
(2)可根据不同应用推出不同流量套餐服务,比如按流量或者按时长,增加网络运营商影响;
(3)通过提供多媒体点播业务,刺激网络消费,提高网络运营商利润。
2.保险公司收益
(1)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即将到期的车辆数据,为保险公司续约或增加销售机会提供支持;
(2)可根据车辆现状所需要的保险类型推荐相关保险公司产品信息;
(3)为保险公司提供车辆出险视频数据,为保险处理提供视频依据。
3.汽车产业链相关服务费用
(1)形成制造+服务的商业模式,从单一的车辆生产商转变为服务提供商,形成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以合作的形式为车辆生产厂家带来更大利润空间;
(2)根据轮胎数据分析,向轮胎厂家提供相关数据,为轮胎厂家产品定位、制定销售策略提供依据,时可以为车主推荐适用轮胎产品;
(3)为汽车美容行业提供相关数据,为车主推荐附近汽车美容服务及优惠信息,并可以提供预约服务;
(4)远程救援服务,为在途需要维修车辆提供远程救援服务,推荐最近的救援服务;
(5)为4S店或者维修中心提供推荐服务,系统可以实时对车辆进行自检,如发现问题及时推荐最近或者最适合的维修单位,支持远程预约功能;
(6)在线跟踪,避免配件耗材销售机会的流失。通过对车辆运行数据的.采集,同时也形成配件、耗材的使用情况报告,在需要更换以前,及时锁定配件、耗材及维修的机会;
4.加油站
(1)为加油站提供数据依据,可以提供年度、季度、月度、日油品需求数据,为加油站油量储备及价格调整提供有力依据;
(2)一卡通服务,为会员提供便捷优惠服务,通过会员积分制度提高会员忠诚度,为加油站带来更多稳定客户。
(五)管理部门收入
1.为执法部门提供依据,实时监控违法违规车辆,发现后立即为相关部门报警,可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2.减少售后纠纷,一切用数据说话。车联网系统可以监控并保存车辆的运行数据,当车辆发生故障,并因此引起客户损失,可以用数据平息双方的争端,帮助客户避免重复不规范操作的错误,可收取一定的查询费用;
3.故障预警,避免重大事故。车联网系统平台可以生成各种主题的历史数据分析报表,趋势报告,并通过页面、邮件、短信等方式报告异常情况,为车辆所有者提供有偿信息,避免小故障带来大事故;
4.为管理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例如城管部门管理车辆抛物,可以对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5.为行业专家提供数据分析依据,行业资讯的形式收取数据服务费用。
(六)广告费用
企业运营平台向车辆推送企业产品介绍,政府公告,公益广告等,收取相关广告费用。
因为项目中不只是有运营,同时还会有很多传媒方式,由于产业链还没有健全起来,很多盈利模式是需要通过我们项目的不断进步,客户不断认识,而不断完善的,针对车联网项目有太多的盈利点可以挖掘,只要我们意识到车联网的重要性,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将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
为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实际情况,现制订万达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一、车场车位情况
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员工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生活区业主、职工车辆大约330辆。
二、车场存在的问题
1、随着娱乐业的快速发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区业主、就职人员的车辆也急剧增多,而停车位有限,导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畅通,影响交通,加上场地分散管理难度大,不少车主见缝插针,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环境和交通秩序。
3、社会车辆、就职人员车辆、游客人员车辆未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导致少数社会车辆长时间停放,严重影响车位的周转。
三、停车场管理解决办法
1、对主干道、车场车位、道路交通标志重新规划。
将东面主干道改为双向线(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西侧主干线改为单向线(只出不进)。
2、因周边无大型停放场,为了缓解万达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的问题。
3、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按二类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对游客游玩的车辆,凭公司当天有关凭证(当天证明等),按现收费标准收费。
4、参照兄弟单位做法,能否调整员工、生活区住户车辆停放月保费。
5、为了进一步完善车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重点路口、路段和高峰时段实行定岗、定人管理(正门道闸、北门道闸、地下停车场、单车停放点、路面等岗位,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闸收费员2人。7:00——18:30主要路段车辆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员7人,大门进出入口处非法摆卖、车辆乱停乱放管理2人,停车场东路段车辆行驶指引、3号楼停车场、南楼路段、生活区停车场等部位)。
6、为确保车场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通行安全,按相关部门要求车场及周边道路安装视频系统。
四、停车场管理方式
方案一:维持目前停车场管理现状,承包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要求营运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地下室机械车位年维保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承包方负责。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住宿承包方负责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负责日常相关费用要求基础上,按有关部门要求,在车场内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改造、重新对内停车位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作(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础上,负责道路改造将车场周边主干路段改造沥青路面,具体改造方案广州市科马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制定,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可根据现有的停车场地,在不影响整体规划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
五、车场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经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管理,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3、承包方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相关部门解决)。
4、在停车场所发生的汽车车损、事故,由承包方报相关人员处置,不承担责任。
5、承包方应按要求,疏导引导的汽车到位,按画线车位到车场停靠,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防止车辆停靠丢失和损坏,车场的车辆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纠纷、丢失,赔偿问题由承包方处理解决。
6、如发生突发事件,纠份,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承包方无条件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7、员工、生活区住户按规定收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公务的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水电气、消防监控设施、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的设备材料等的车辆)。不允许社会救护车在停放和转运病人现象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8、来访的车辆(包括营运出租车)卸客即离开的,30分钟以内承包方不得收费。停车场如停车位已满,应立即出告示,告知车主本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应在签约时向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责任书。承包期间,如发现承包方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责成承包方换人,承包方应及时更换。
10、要求从业人员应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未佩上岗证及行为不当,有损形象的每次罚款200元。停车场招聘员工需经保卫科备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车辆停靠许可证,税务营业执照,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如未交纳,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处罚。
12、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应保护、维护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绿化,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承包方负责且必须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承包方如有违约或违规,将追究承包方责任。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9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优化停车设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区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逐步清退路内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0000个。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各县区要充分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依据城市发展战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本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未来几年停车设施布局、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
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托经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对规划落实及建设用地进行管控,作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策略。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县区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0个以上,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重点在城区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将停车设施用地选址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级停车管理部门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半月报、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新建建设项目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超出部分设置收费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力争到2023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县区要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台账,充分分析研判,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力争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车泊位,2023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大力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各县区每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中,立体停车设施泊位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20%。(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共享机制,有序盘活其余单位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各县区政府要摸排辖区内有富余停车位的小区,以政府为主体或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购买或租赁这一部分停车泊位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县区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开展公共停车设施备案工作,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接入工作,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积极探索全市统一运营模式,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街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发改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各县区政府确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抓紧出台《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各县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管理区委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目的
1、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停车位服务与租用办理手续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停车位服务办理手续
2.1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需凭身份证、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机械车位、非机械车位)等有效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办理流转单》(附件1);
2.2客服专员审核业主资料无误后,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附件2)、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管理服务费、IC卡制卡手续费(押金);
2.3客服专员将《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及IC提供给秩序管理部授权,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发放给业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附件5);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效整合利用县区停车资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xx〕46号)和南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城市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缓解供需矛盾,促进停车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努力探索建立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停车服务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统筹安义县现有的城区停车泊车位资源,按照城市交通管理和停车信息服务为智慧停车建设的发展主导,依照系统建设管理与运营管理的组织架构,根据统一规划和规范,分区域分阶段组织系统建设。
(二)标准化原则
系统设计符合国家和城市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顶层设计原则
统一构建智慧停车管理架构,按照架构确定统一的系统接口标准与采用的技术规范,按照“路内路外打通、线上线下联动、社会资源共享”的原则,有序推进安义县城市级智慧停车建设,及时发挥系统效能。
(四)先进性原则
采用市场上具备领先性、稳定性兼顾的智慧停车管理设备,搭配先进和成熟的运营管理系统,保证后期的扩充和兼容。
(五)可靠性原则
硬件设备具备安全防护设计,系统设计采用相对成熟的设备和技术,尽量减少系统的风险,确保系统能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
(六)经济性原则
设计进行相关财务(投入和产出)分析,充分挖掘软件模块的通用型价值,减少重复投资。同时,考虑到智能化停车设备和系统的整体造价及其本身的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应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整个系统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三、建设目标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开展智慧停车建设,汇聚停车资源,构建停车管理系统平台,实现静态交通分析、停车服务、收费结算、车位共享、停车诱导等功能,具体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一)停车资源全方位整合。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手段逐步有序整合各类停车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位)原则上统一纳入智慧停车平台,其他各类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位)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开发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全县停车信息全面联网。
(二)有利于建立先进的停车管理体系。本项目建设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以及交通整体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主动停车需求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和科学数据支撑指导泊位供给控制,实现管理力度从停车主干道-停车次干道-停车路段-停车泊位的下沉。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融合人、车、位、费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综合协调政府监管、停车管理、停车服务、驾驶员泊位使用等行为,满足各级管理对象的需求。有利于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静态停车管理长效机制。
(三)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停车收费管理体系。路内泊位智能化改造及全县停车场智能化改造有利于构建分层次、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的科学计费模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类型用户实行分层次计费,支持多种缴费方式。通过价格机制,调整县城泊位供给。通过不同区位、不同出行目的、不同服务水平等条件下泊位供给和需求的匹配,实现城市综合静态交通效益最大化,与动态交通更好的协调发展。
(四)有利于搭建统一的静态停车管理综合平台。本项目设计搭建完善的后台管理控制平台,对泊位、停车场、定价策略、停车缴费、信息服务实行统一管理。以泊位全面共享为业务应用核心,通过互联网把碎片化的泊位资源连接起来,打破信息孤岛;解决泊位总量缺口大,泊位空置率高的矛盾。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合理地安排引导停车,提高停车设施泊位利用率,促使停车设施利用均衡化,减少违规停车现象,减少排队等待,减少驾驶员寻找停车泊位的时间,缓解因停车导致交通阻塞,实现交通信息化管理。
(五)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形象。通过地图服务、泊位空闲状态信息推送、泊位商圈信息推送、多种支付方式等为市民提供快速、优质、高效、多元化的停车服务;通过停车泊位的规划及占用状态等信息共享可以有效引导停车需求,疏导道路停车矛盾;通过停车历史及停车轨迹等数据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安全协查服务;通过泊位资源利用率等数据可以为城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建设主体
由县政府下达会议纪要,将县城区域内地上和地下停车场资产和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参照执行);将地面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停车位参照执行)。明确县城投集团为业主单位抓好项目实施和后期运营管理。
五、建设内容
(一)建设全县停车场(位)、设施资源库。确定资源范围,规范数据格式,开展全县停车场(位)、设施资源普查,建立停车场(位)、设施资源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停车场(位)和设施资源总量、分布状况、权属、收费等基础信息。将分散在不同区域的泊位信息和停车交易记录信息等数据互联集中,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泊位信息库和交易记录信息库,为区域内停车资源统筹管理、停车诱导和车位共享提供条件。同时依托大数据分析,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公安交警、城管等管理部门提供统计分析及科学决策支持,为停车管理运营机构提供数据分析及科学决策支持。
(二)开发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以县级平台应用系统、运营管理系统、统一车主服务、精准停车诱导及反向寻车系统、运营展示系统、清分结算系统、充电桩管理系统等内容为支撑的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建设以停车场(位)和设施资源管理、数据交换共享、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监测预警、决策辅助系统及预留平台后续功能扩展接口等系统板块为支撑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三)规范平台体系建设。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平台技术标准,建立数据接入、道路停车泊位信息化建设和停车场(库)管理规范,并对覆盖范围区域内已建停车场(库)开展联网接口改造,统一数据规范接入县大数据中心。
六、重点任务
(一)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开发建设县级智慧停车平台系统。统筹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按照需求预留拓展空间接口,实现不同停车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做到一个城市,一个平台,一张网络。
(二)提升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针对现有和新建停车设施,制定智慧停车设施信息化改造实施标准,鼓励停车设施权属单位按标准实施改造,配备相应装置,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停车系统。
(三)推动停车资源实现共享。建议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统一开放有条件的停车位,率先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其他各类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位)全天开放,通过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共享停车资源,为公众提供实时在线服务。
(四)研发、推广电子发票系统。在停车行业中试点和推广应用电子发票系统,联通各停车区域智慧停车系统接口,推进智慧停车行业发票开具和纳税等便利化举措实施。
七、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安义县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具体数量以实际改造为准)。
(二)项目业主单位。县城投集团
(三)运营模式。BOT合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合作期限。地上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为15年6个月。合同期内由投资方全额出资建设安义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并负责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投资方在当地与县城投集团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包括运营平台、设备、基础建设等归政府所有。
(六)实施方案。
县城投集团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由对方全额投资建设安义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并负责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投资方与县城投集团在当地成立项目合资公司(县城投集团以现有停车位和停车场评估后作为入股合资公司的资产),负责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产生的所有税收交于当地政府),停车位投资方按照每个路面停车位(含后期新增)365元以上/年上缴政府管理费,对地上和停车场由投资方进行改造后,验收合格,按每个停车位及大数据平台收益按合资公司入股比例分成。
(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委参考周边地区的收费标准,即:首小时3元/车(15分钟内免费,晚上10点至早上7点免费),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上限15元/车。
八、建设步骤
第一期(现有停车位):本期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对安义县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20xx个车位)、公共停车场建设改造(890个车位)、搭建安义县大数据监管平台。第一期分三步实施:
1.完成新城区的路内临时车位建设。前进路(336个)、向阳路(296个)、沿河路(153个)、教育路(29个)、延雄路(21个)、和平路(21个)、解放一巷(37个)、北门路(22个)、建设西路(46个)、达端路(68个)、凤山路(47个)、学府路(39个)、彩云路(85个);
2.完成老城区路内临时车位建设。人民路(60个)、花园路(25个)、解放路(99个)、杨梅一路(10个)、杨梅二路(38个)、杨梅四路(43个、环城东路(31个)、阳湖路(119个)、景苑路(36个)、文峰路(311个)、商城南路(43个);
3.完成现有公共停车场内车位建设。新鹏泰购物广场(52个)、老鹏泰购物广场(69个)、为邦生活广场(120个)、雕塑公园停车场(449个)、沿河停车场(200个)。
第二期(规划建设停车场与路内停车位):本期投资约8000万元。(1)建设智慧城市,发展“共享车位”,运营单位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制定,对现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进行建设、提升、改造。制定“错峰错时”停车管理制度,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纳入平台,实现车位的增量效应。(2)路内临时车位1600个车位,公共停车场车位1500个车位。拟在县城管局和县交警大队确定凤凰大道、学府大道、建设东路、滨河大道等的停车位后,再对这些区域内的’停车位进行建设。(3)拟对规划建设县政府对面地下停车场、安义中学地下停车场、绿地广场地下停车场、南门桥边地下停车场、文峰塔周边片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停车场进行建设。
第三期(规划停车位):本期投资约16000万元。(1)工业园区、规划区内、职教城约8000个车位,地下停车场改造约2200个车位。
九、操作流程
1.专题会议:县政府组织召开“智慧停车项目”专题会议,参与方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消防大队、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投集团等,成立专题领导小组,确定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会议研究由县政府下达会议纪要,将县城区域内地上和地下停车场资产和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参照执行);将地面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划拨给县城投集团(今后新增停车位参照执行)。明确县城投集团为业主单位抓好项目实施和后期运营管理。
2.由县城投集团组织实施可行性研究,出具《安义县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范围和建设经营模式。
3.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立项,完成项目可研、立项批复。
4.县发改委按照定价程序确定全县停车收费标准。
5.县城投集团组织实施稳评和交评。
6.咨询公司进场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对合作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7.中标方与县城投集团成立合资公司。
8.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本地新闻宣传力度。
9.项目建成验收后由合资公司按规定依法运营。
十、任务分工
(一)各部门分工
1.县城投集团:县城投为县智慧停车项目的业主单位,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我县智慧停车投资经营者,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调研、审核停车泊位设置,抓好县城区域内智慧停车工作;
2.县城管局:负责配合协同交警规划县城区域内停车位和停车场设置,整治街边小巷等非停车点位和停车点位车辆乱停乱放等。
3.县发改委:负责出台《安义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收费市场的监督检查。
5.县财政局:负责委托第三方对公共停车泊位资源(资产)进行评估。
6.县交警大队:会同县城管局对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评估并及时调整道路停车泊位;依法查处道路违法停车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停车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设置“交通文明岗”,疏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实现人、车各行其道。
7.县住建局:对后期停车设施规划布局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的审定。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化公交线路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释放公共交通红利;加大对出租车和客车违法载客的查处力度。
9.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打通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内道路与主干道路的内外循环,实现主干道路“动脉血管”与小区“毛细血管”互联互通,减轻主要路口的“点位拥堵”。
10.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办理智慧停车建设相关手续。
十一、具体任务
1.开展交通乱象专项治理。20xx年1月30日前,交通组态化对全区交通乱象特别是机动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治,在重点时段、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依托日常巡逻和定点值守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管理,做到见违必纠,进一步改善静态交通秩序,每月底定期通报整治情况。
2.开展机动车数据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交通组常态化开展全县所有机动车车型及数量的摸底和统计工作,进行分门别类台帐管理,每月底定期更新数据,对摸底出的全区“僵尸车”提出处置办法。
3.开展机动车泊位数据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全县所有类型机动车泊位数据摸底,进行分门别类台帐管理。
4.开展机动车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及数据接入。20xx年12月31日前,建设组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停车场改造接入计划,按照“先公后民、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和数据接入,优先接入中心城区的停车场数据,特别是中心城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公园周边停车场数据;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停车堵点、热点区域的诱导屏。
5.召开总结大会。20xx年1月31日前,智慧停车体系第一期建设完成,召开全县智慧停车体系建设总结大会,总结建设经验,推进工作深入。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义县智慧停车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建立沟通会商联动推进机制,统筹全县停车资源发展和监管,协调解决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智慧停车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分别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消防大队、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投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投集团,办公室主任由县城投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城管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前期工作;指导、协调智慧停车平台建设管理,组织起草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协调停车场(位)、设施改造、建设。
(二)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部门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社会宣传智慧停车的知识、作用和工程进展情况,指导市民正确认识智慧停车平台,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合法停车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停车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因存在车辆收费难、车辆管理难、服务工作难、停车工作难、停车纠纷多等诸多问题,已成为困扰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难题。根据停车场现状和未来停车发展需求,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专业外包)是必然趋势,通过合理规划运营,实现车辆停放有序、专业管理到位、责任划分清晰,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车主的需求,提升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形象和水平,利用租赁经营场地资金实现企业脱困减负或再投入经营发展,进而最终实现物业增值、保值的目的。
若有幸能与贵方进行合作,我公司将结合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实际情况,合理的调整解决停车位利用率,运用专业的运营管理手段,提供给车主最安全、最便捷、最贴心的泊车服务,并保证贵方在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方面的双重效益。
为了加深贵方对我方管理过程的了解,我公司现向贵方提交下列停车场管理方案,并愿就有关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与贵方商椎,为最终达成合作奠定基矗
为协助河南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阳光嘉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车场地经营管理的委托,满足客人的停车需求,做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方便小区业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地位规模及规划
停车场地处国基路99号阳光嘉苑住宅小区,我公司对停车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分析调研,根据本小区建筑的品质和居民经济层次、车场规模及效益,利用车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设施设备,力争打造精品停车场地,并实现三赢(物业公司、业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阳光嘉苑小区实划有效车位约481个,流动车位350个,属于居民服务区。
2、根据甲方以往的运作模式要求,阳光嘉苑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位为长租和零收两种管理模式。
3、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力度,车场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挡车器等交通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标线、指示灯箱配备齐全。
4、预留消防通道,通道内不规划车位。
二、停车场泊车管理
机动车泊车管理模式: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如果是临时停靠车辆先由进口门岗发放停车计时卡,固定停车位可自行刷卡进入,巡视引导员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入车位,车辆驶离时到出口门岗处交还计时卡或刷卡,临时停车按卡上计录时间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给停车场专用发票。
1、根据本车辆停车的性质划分区域,分出专用固定停车位区和临时停车区,以便于管理。
2、停车专用车位区的固定车辆,配发本车辆的专用车证。一车一证一位,车辆不准随意停放。
3、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出入车场免收停车费。临时车辆按计时卡记录时间交纳停车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文件收取)。
4、固定车辆进场时,要凭本车场停车证领劝停车卡”进入专用区域泊车,出场时交还“出入证”。了解车辆动态避免车辆的丢失。
5、所有进场车辆在入口处要进行外观检查,对有外伤的车辆要记录在册,车辆出入均有高清摄像监控摄录,并提示司机确认。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车辆泊车入位,管理员提示司机锁好车门、拉紧制动手刹、保险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出现如沿途遗散、车体漏油、报警器长鸣等现象的,谢绝车辆入位。以确保安全、清洁、静谧的停车环境。
7、随时保证停车场出、入口处及各通道的通畅,避免由车辆滞留而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我们会严格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和妨碍。不给业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带来不便。
8、停车场周边的禁停区禁止摆摊、随意停车。高峰期出现车位需求矛盾时,启用预留等待区域,组织引导车辆等候顺序出入常必要时可调派协管员参与疏导管理。
9、停车场内要做到车位资源合理调配,积极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按区域停放入位,做到无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合理收取停车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军车可免收停车费。
11、节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动日,可以应物业的要求,经双方沟通协调,制定适时的组织停车方案,合理调整安排,协助物业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顾客满意停车。
12、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通报物业方,请求援助。其应对措施和服务程序,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办理。
13、驾驶员驾车进入停车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车辆移动。情节严重的要通报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14、停车场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器材,确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种电源、电器随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出现隐患随时排除。
15、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阳光嘉苑物业管理处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车场向保险公司投保停车场责任险。凡在本车场内发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导致机动车被刮、盗等第三方责任事件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车内物品),可依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规避物业管理责任风险,不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属于封闭式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对园区内业主装修、搬家等物品的进出进行必要的查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园区内业主实行非机动车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条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或大件物品电器从门口未经物管处放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我方对该停车场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整合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现有条件维护物业方的利益,为物业方解决实际困难。
2、为有效的管理好阳光嘉苑停车场管理秩序,更好的为车主服务,提升车场的品牌效益,降低物业方管理成本,提高双方的经营效益,我们建议将该停车场固定车位及临收车位分区管理,充分提升停车场的使用率,降低人员成本和物耗,确保物业方和我方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3、阳光嘉苑现有车位481个,我方建议甲方将固定车位每月服务费按(40)元收取,具体定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新颁布的收费文件执行。
4、地面按甲方归划为临时车辆的管理区域,由于上述相关费用出现,我方建议:
①临时车位,每小时按单车位5元计算,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免收停车费。
②我方负责该停车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及备案,年审手续。
四、停车场岗位人员定编:
1、根据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设置车场入口岗、出口岗、引导停车管理员岗位及车场主管等岗位。实行17人3
班制,经理1人,车场主管2人,共计用工20人。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车场参与管理,解决前期难题难点。
人员岗位分布:
门岗: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园区巡逻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车服务,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园区内各处主要进出口或密集停车区指挥疏散、车辆停泊。
2、公司派驻停车场的人员,都要经过公司培训部门的严格培训。经业务考试合格,员工进驻新停车场要提前熟悉车场环境及物业公司要求,经过磨合期后正式上岗。
3、工作人员统一着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以饱满的热情服务来保障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物业方的形象和声誉。
4、各岗位的主要职能
A、停车场入口岗:
①有效控制进场车辆,保证车场入口、通道及门前良好的交通环境。场内车位出现需求矛盾时,组织与疏导车辆在等候区域排队顺序进常
②所有进场车辆的外观检验,排疑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入常
③固定车辆进场时,“停车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发放。
④临时车辆进场时,计时卡计时工作。
B、停车场引导员:
(1)、保证场内通道的畅通,有效的提示车位及交通导向。
(2)、负责场内消防及车辆安全的监督。
(3)、合理调配车位资源,随时将信息传递给入口岗。
(4)、对需存车辆的司机提供安全提示服务。
C、停车场出口岗:
(1)、保证出口岗门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环境。
(2)、负责出场车辆按计时卡核算计时合理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票据。
(3)、固定车辆出场时,停车证、出入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收回。
E、停车场主管:
(1)、负责与物业代表协调停车场事务。
(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按公司制度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各职位工作。
五、停车证的管理
1、停车场车证要同双方协商确认,车证的制作及发放由停车公司负责,客户详细资料要注册存档并由专人管理不准泄露业主信息;否则,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采取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具有时效性。发现无效车证要及时收回。
3、停车卡要摆放在车里,进场出示车证。车证丢失要及时按停车场公司规定程序补办。
4、停车卡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停车证背面。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停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票据管理,本车场票据领取的数量由停车公司方负责记账。
2、车场内日常现金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基础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租车位的年租费,可由停车公司方代收并付内部收据。停车公司根据物业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制作停车证;同时开据正式发票。客户凭内部收据兑换正式发票;领取停车卡。
七、项目收入及成本测算:
(一)项目支出:
1、项目经理1人×4500元/月×12/月=54000元/年
2、项目主管2人×4000元/月×12/月=96000元/年
3、员工17人×2500元/月×12/月=510000元/年
4、人员保险20人×183/元×12/月=43920元/年
5、服装费20人×400元/人=8000元
6、对讲机20部×500元=10000元
7、办公用品300元/月×12/月=3600元/年
8、被褥20人×600元/人=12000元
9、福利费660000×1.4%=9240元/年
10合计:746760元
(二)项目收入:
1、每天车场停车量平均481辆×40元×12/月=230880元
2、预计车流量每天平均350辆×5元×365天=638750元
3、经营收入合计:869630元
3、经营所得税:869630×6.5%=56526元
(三)停车场利润:
总收入869630元/年经营所得税56526元总成本746760元/年66344元/年总利润
(四)甲乙双方利润分配:协商
八、合作模式:
1、乙方承包经营模式:乙方负责收费,自负盈亏,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停车场地、位损坏维修管理费,甲乙双方各负责各自收入的所得税,乙方负责车场公共险,车场员工工资及意外伤害险,甲方免费提供员工住房,乙方负责车场的能源费用和设备维护费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每月3500元,如果按照提成的话不超出总净收入的20%,收益率从明面上看不高,但实际收益远远大于甲方运营收入。因为甲方为此停车项目没有实际经济投入,就是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人工开支就减少了甲方几十万投入成本,合理规避了甲方劳动用工风险和甲方的停车场管理责任风险,停车场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和协调处理,不给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及经济影响。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归属甲方统一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处工作,责任自行承担。而我方一旦接手会对小区一系列停车设备设施进行投入整改,保证停车安全有序,如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合作,则乙方投入设备设施和管理模式归甲方所有)
2、双方合作经营模式: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管理,乙方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和合作模式,甲乙双方承担各自50%投入(其中包括:证照办理、年审,税金,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停车安全责任险、设施设备)经营利润按对半分成。利润平分,责任共担。
九、合同的’终止
如双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现象或因为国家政策或单方原因,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未给答复合同自然解除失效,乙方退出该项目的管理,其它相关事宜参照合同要求执行。
十、乙方承若:
1、如我方与贵方达成合作意见,签署合同后,在合同签订日甲方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对于停车场管理责任和配合甲方工作的履约保证,如乙方拒不承担停车场管理的第三方责任或不能满足甲方管理需要和工作配合,经5次书面警告整改无效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用于支付第三方赔偿或违约赔偿。在甲方最后整改通牒下发后一月内未有明显改观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2、乙方在甲方提供场地的条件下无偿为甲方项目阳光嘉苑小区建设非机动停车棚,用于非机动车停放,配套安全的充电插座,方便居民电动车充电。车棚建设面积、建设时间具体根据甲方划定区域而定,但最大总规模不超过500平米(涉及乙方经营成本问题,此项捐建必须作为合同期限和经营管理的要约{合同期至少两年})
3、预留不低于15停车位,方便甲方关系维护使用。
4、一切因车辆停放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管理责任,均有乙方承
担,乙方有协助甲方收取物业费和维护业主关系的义务,并不得推辞。
十一、费用及缴纳时间周期
1、管理费:管理费3500元/月,分季度提前预交,预交时间在每前一季末的15日前缴纳下一季度管理费。
2、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签署当日足额缴纳。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履约保证金自动续约于下一年。
十一、停车场相关文件
1、员工行为规范
2、停车场各岗位服务操作规程
3、停车场接待投拆及处置服务程序
4、停车场事故发现、调查分析、处理服务程序
5、遇特殊情况处理的服务程序
6、车场岗位工作交接程序
7、受理泊位包租(固定车)业务服务程序
8、车场调入新员工的培训
9、车场设备、设施的报损及更新办理程序
10、逐级报告制度
11、停车场车位使用
12、交接班制度
13、票据、停车卡、计时卡管理规定
14、停车场卫生制度
15、防火、防电机电安全措施机动车停车管理是一个崭新的服务领域,又是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单项外包规避管理风险的必然途径,停车规范化管理又是郑州停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隶属停车场管理中心管理的郑州鑫地喜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努力以科学、严明、规范的管理,发扬“求实、创新、协作、敬业”的精神,以“抓规范、创品牌、树形象、拓市潮的总要求进入停车场参与停车管理,时刻用“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他务宗旨鞭策自己,力争成为郑州停车管理的一面旗帜!
一、车场门卫服务规范
1、负责维护车场秩序,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入位,合理收费,文明服务。
2、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出、入登记,认真填写车辆进出计时卡的`时间,对入场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如有损坏当场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车辆进出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收发卡和验证制度,进场验发卡,出场收卡,出入卡发出时间和收回时车辆应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丢失。
5、负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校对,如发现可疑应拒绝出场,并立即报告负责人,直至校对清楚后方可其出场,夜间车辆出入需验明“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计时卡)。
6、负责提醒车主下车后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车内。
7、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车场或逗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堆放杂物等。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其他记录,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交班前做好周边卫生。
二、车场巡视人员服务规范
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责车辆引导入位及引导车辆出位,在巡视终端设置签到进行签字,确保巡逻人员忠于职守,巡视到位。
2、对车场内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熟悉车场内设施设备情况,发现车辆碰撞或人为破坏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理。
4、巡视停车场内车辆有无漏油或烟火、线路安全隐患,不能处理及时应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5、检查停放车辆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并做好巡视记录,必要时通知车主和车场主管。
6、检查停车场内有无可疑箱包,危险物等,并及时处理。
7、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
8、夜班巡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不得脱岗或打盹睡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收费管理
(一)收费依据:xx市相关部门规定。
(二)收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停车场实际停车情况,我公司建议将停车收费定为:
地面:小型车位xxxx元/月,货车x元/月,临时停车:起价x元/小时,两小时以后加收x元。
(三)收费管理形式:
1、以固定车位月租及临时停放形式,指定具体停车位,并保证缴费的业主车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专车专用。
2、对已缴费的业主发放停车证,凭证进出车场。
3、对一些特定车辆可采用免费发放停车场专用通行证。
4、对外来车辆发放计时卡,进门时登记时间,出门时根据停车时间计时缴费。
(四)出入收费:
1、采用月缴费的车辆凭车证进出车场。
2、访客及临时出入车辆,进场时发放计时卡,同时将车况及进场时间详细记录,等车主离场时,按入场时间进行合理收费。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提升我市停车场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缓解群众反映突出的“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切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一高三化”目标为指导,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作为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市域治理工作现代化,切实缓解我市“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进一步增强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各项工作在全区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作好表率,加快建设美丽新银川。
二、基本原则
学习外地停车收费管理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按照“白天高于夜间、城市中心区高于非中心区、繁华路段高于非繁华路段、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一般交通站点高于交通枢纽”的原则制定差别化和计时累计收费标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相关责任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合作,规范停车场管理运营,提升服务质量,树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三、职责任务分工
市辖三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的综合管理服务及政策宣传解释,积极做好辖区内停车场举报投诉答复办理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背街小巷路侧停车管理制度,以特许经营的形式管理运营,规范背街小巷停车管理,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缓解停车压力。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合理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标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编制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和制定停车分类区域范围。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的监管工作,加强机动车违停查处力度,抓好静态交通管理平台建设和停车场标识牌规范,持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研究制定城市主次干道路侧停车管理制度,指导市辖三区政府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背街小巷路侧停车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交通委员会作用,发掘现有可利用资源,及时新增停车泊位,研究解决我市“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住建部门负责会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对住宅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服务,尽快修改完善出台《银川市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实施租售并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指导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制定住宅小区车位销售价格、租赁价格、管理费标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停车资源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停车资源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尽快对公共停车资源进行整合,统一管理运营。
交通部门负责推进城乡公共交通健康发展,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与停车场建设有效衔接,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新时尚。
市政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市国资委、发改委、交警分局等部门单位,探索提出公共停车资源特许经营管理运营模式,整合全市公共停车资源,实现统一运营主体、统一建设智慧收费管理体系和电子化平台、统一服务管理、统一配套设施、统一收费票据,尽快解决我市公共停车泊位多头管理、层层转包等管理混乱的问题。
综合执法部门负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全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对住宅小区内部停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经营收费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对停车收费公示牌进行规范,对不执行停车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施价格串通、价格垄断、价格欺诈、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督促停车场依法依规经营。
税务部门负责停车场电子发票推广工作,逐步用电子发票替代现行纸质发票,用信息化手段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乱收费、乱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审批部门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掌上办”“集中办”审批服务原则,及时办理营业证件,确保经营者合法经营。
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按照各部门及辖区政府停车场管理职责划分,及时将群众举报投诉件转办相关部门或辖区政府并督促办理落实。
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府定价范围内停车场收费标准,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制度,对公众投诉频繁、矛盾突出以及价格明显偏高的收费开展成本调查,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引导经营者依法合理经营,根据此实施意见实际运行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不断修改完善。
四、优化调整内容
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医院停车场、旅游景点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一)对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停车场类型及范围进行调整划分:
1.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包括商场、娱乐场所、酒店(宾馆)、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不同地段商业场所参照社会公共停车场区域划分制定不同标准。
2.社会公共停车场。除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外各类社会停车场,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设施。根据土地地理位置、路网密度、公交便利程度,对市辖三区划分不同收费区域:
(1)A类区:指城市繁华地段、交通拥堵、停车需求大的区域。区域范围:
兴庆区:进宁街以东、清河街以西、北京路以南、长城路以北区域。
金凤区:泰康街以东、正源街以西、枕水巷以南、北京路以北区域;宁安东巷以东、正源街以西、雪绒巷以南、新昌路以北区域。
西夏区:轻纺巷以东、文萃街以西、怀远路以南、北京路以北区域;同心北街(北京路—怀远路)两侧区域。
(2)B类区:指停车位基本满足,供求基本平衡的区域。区域范围:
兴庆区:唐徕渠以东、丽景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南、宝湖路以北A类区以外区域。
金凤区:包兰铁路以东、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南、六盘山路以北除A类区以外区域。
西夏区:文昌街以东、包兰线铁路以西、贺兰山路以南、长城路以北除A类区以外区域。
(3)C类区:指停车位较充足,停车矛盾较小的区域。区域范围:
除A类区和B类区以外区域。
3.交通枢纽停车场。包括: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其它交通枢纽站等公共场所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停车设施。
4.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的配套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必须安装电子计时收费装置,由市、辖区两级政府以特许经营形式管理运营。
5.医院停车场。将银川市辖三区范围内各类公立医院设立的停车场划分为两类:
(1)A类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总院)。
(2)B类医院:除A类医院以外的其它公立医院。
私立医院按照所在区域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6.旅游景点停车场。包括三区范围内各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
7.路侧停车场。包括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由公安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场,由市、辖区两级政府以特许经营形式管理运营。
(二)对车辆停放时段划分进行调整:
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白天时段8:00(含)至22:00(含),夜间时段22:00至次日8:00。
其它停车场:白天时段7:30(含)至19:30(含),夜间时段19:30至次日7:30。
(三)对现行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科学调整。(详见附件1)
五、提升服务
(一)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准确公示收费单位名称、收费区域、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免费规定、服务电话、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鼓励经营者实行停车场智能化管理,将相关信息实时接入银川市静态交通管理系统平台;
3.所有计时收费停车场应当设置电子计时设备,在提供停车服务时必须提供记载车牌号、出入场时间、收费金额、加盖停车场印章的计时票据;
4.不设置电子计时设备的停车场实行按次收费,具体执行该类型停车场首时段收费标准;
5.实行电子收费的停车场,同时提供现金收费服务,满足多元化支付需求;
6.保持停车场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维护停车场环境卫生秩序;
7.维护停车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车辆行驶和停放的活动;
8.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识;
9.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10.定期清点停车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状况异常的车辆,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机动车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听从停车场工作人员引导,在规定的停车位停车;
2.按照规定缴纳停车服务费用;
3.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
4.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5.不得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试车、乱扔垃圾;
6.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仓储、售卖、展览等与停车无关的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免费范围
(一)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及殡仪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各类停车设施停放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接受充电服务期间免费停放。
(四)对贴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机动车,残疾人本人驾驶在各类非住宅小区内停车场停车,可享受免费停车3小时的优惠。
(五)经市政府批准,在规定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六)进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理业务合理时间范围内并能提供相关凭证(如会议通知、办理业务的回执、交费票据等)的车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目前,城市停车设施“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突出,有限的城市停车设施得不到高效使用;停车秩序混乱,城市道路、居住区停车乱的问题尤其突出,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产生活。为切实加强城市停车管理,改善城市停车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建管并重”,在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规范停车秩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边界,从标准、规范入手,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经营全过程、全周期的行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重点加强路内停车管理和居住区停车管理,开展综合整治,营造宜居有序的停车环境。力争在3-5年内,通过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缓解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不断改善停车环境,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二、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一)强化规划编制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加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机制,推动停车设施合理布局。近期,应结合实际,对交通拥堵特别严重、停车问题特别突出的地区,尽快组织编制区域或片区停车设施规划。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相协调。规划编制的同时,应对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调整,调整后的停车配建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同步明确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要求。
(二)严格建设管理
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时,必须在场地规划和建筑设计时,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确定配建停车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形式等。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竣工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对停车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停车设施建成后的使用监管,对未经批准、挪作他用的配建停车设施应限期整改、恢复停车功能。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应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推广使用要求。因地制宜提高生态停车场建设比例,探索新型停车设施建设模式。
三、加强停车设施经营管理
(一)推行专业化经营
促进各类经营性停车设施企业化、专业化经营。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通过招标等方式,公开选择经营主体,将已经建成的停车设施项目转交社会资本运营管理。鼓励住宅配建、公建配建停车设施委托停车管理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
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停车管理企业。允许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城市停车设施经营。鼓励城市停车管理企业连锁经营、规模化经营,提升服务,壮大规模,创立品牌。
(二)加强运营服务监管
加快研究制订停车场管理规定或停车设施运营服务规范,明确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条件,确定经营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规范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服务行为,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准入方面,原则上应降低停车设施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的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消除社会参与障碍。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及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总结、交流国内外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经验,推广行业新技术、新理念,提高行业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四、促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一)提高信息化水平
要尽快组织开展停车设施普查,摸清各类城市停车设施分布和使用情况,建立城市停车泊位信息数据库和停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停车设施信息系统动态更新机制,对新增或调整的停车泊位进行动态更新。
(二)提高智能化服务水平
推广使用电子标签、电子收费技术,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向驾驶员提供停车设施使用状况等,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并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近期,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可在中央商务区、重点商业地区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地区,试点建设停车诱导系统,并逐步推广。
促进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停车位占用状态识别等智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居民通过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查询、预约车位以及进行付费。
五、严格路内停车泊位管理
(一)合理施划
为缓解停车设施不足的矛盾,在统筹考虑城市道路等级及功能、地上杆线及地下管线、车辆及行人交通流量组织疏导能力等情况下,可适当设置限时停车、夜间停车等分时段临时路内停车位,明确临时路内停车服务对象和设置时限。在路外停车位比较充裕的区域,不得占用道路设置路内停车位。
将路内停车泊位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泊位信息,包括停车泊位的位置、准停时段、收费标准等,建立统一的路内停车标志、标识系统。
(二)完善收费政策
路内停车原则上实施收费管理,路内停车泊位的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要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实行从城市中心区向城市外围由高到低的停车级差价格,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形成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交通拥堵严重地区高于普通地区的需求调控格局。
六、规范居住区停车管理
(一)明确居住区停车管理责任
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的作用,提高居民在居住区停车设施设置、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的参与度。加强对居住小区停车设施的管理,已经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居住小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小区内停车设施的管理工作;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居住小区,可暂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
(二)改善居住区停车秩序
加快完善居住区停车泊位的`标线施划,设置停车指引标志,配备收费、计时、监控、诱导装置等管理设施,引导居民规范有序停车,维护居住区停车秩序。居住区停车管理单位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对停车标志标线和相关管理设施进行维护。
规范居住区停车收费行为,委托停车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并收费的,收费价格严格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鼓励错时共享停车
鼓励并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盘活存量停车资源。推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类建筑共享利用停车泊位。实行错时停车的,双方应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共享协议,公示泊位数量、停放区域、管理措施等信息。允许个人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个人所有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
七、开展重点地区停车综合治理
(一)把握综合治理的重点
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停车综合治理。综合治理要以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人居环境为指导思想,针对城市停车的主要问题,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明确治理目标和具体措施。
近期,各地应尽快组织开展路内停车和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
(二)违法停车综合治理
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形成合力,以停车入位为目标,加强对违法停车的执法力度,对影响公共安全和造成道路交通严重拥堵的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针对违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的停车行为组织专项治理,将违法、违章停车情况突出的区域、路段列为治理重点,努力维护城市道路停车秩序。对道路停车拒付费、超出规定时间停车等行为进行纠正。
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和入场停车的意识,做到依法停车、合规停车,自觉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研究实施违法停车取证权外判制度,赋予特许经营者等取证权利,利用多方力量协助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三)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
以整顿停车秩序和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居住区停车治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未取得所有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停车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秩序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清理私设地桩地锁、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车等现象,切实维护停车秩序。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可结合老旧居住区有机更新,同步进行。
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停车管理与规划建设的统筹。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指导和协调力度,保障城市停车管理的规范有序。
一、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二、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三、车场收银员工作细则
四、车场员工配备及其他
五、车场守则
六、车场应急措施
七、车场财务收费制度
八、车场职级权限及监管
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一)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二)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三)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财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a、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五)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
1小时之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
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六)摩托车使用方法
1、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针对小区停车场的特点,小区内部车辆管理主要关注两方面,一是内部车辆的安全,二是停车场的智能化管理。大手PM610停车场管理系统就是一套性价比很高的小区内部车辆管理最佳方案,帮助您同时实现这两方面要求。
一套完整的大手PM610纯月卡停车场管理系统包括出入口控制机、电动道闸、ParkMagNet管理软件、POS机等部分组成,为进一步适应不同停车场的需要,还可以搭配其他功能板块,比如红绿灯避让、图像对比和远距离读卡等。
大手PM610纯月卡停车场管理系统具有很多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进出自助,实现出入口无人监守。该套系统只用于内部车辆的管理,车主可直接通过自助读卡的方式进出场,无需人工操作。该系统还支持中、远距离读卡,其中远距离读卡车辆可以实现不停车出入停车场,使用起来更加方便快捷。
2、软件操作简单,适应停车场需求。通常情况下,停车场管理员的素质相对较低,因此,一套操作简单的管理软件对于停车场管理方非常必要。该软件将多种常用功能进行人性化地设置,管理方可以简便地进行日常停车场维护,以及月卡的发行与修改、数据查询和报表打印等各种操作。
3、道闸稳定性高,防砸功能出众。停车场道闸砸车砸人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大手专门为该系统配置了专业的防砸道闸,这种防砸道闸采用的是精铸四杆联动机构,具有升优先、压力波遇阻反弹、地感/红外三重防砸功能,确保车辆出入安全万无一失。
4、内部车专用,保证车辆财产安全。该系统是纯月卡型的车辆管理系统,只针对内部车辆开放,对于外来到访车辆,只有经过小区保安登记之后才会放行。这样能够很好地保护小区业主的车辆和财产安全。
5、其他功能:①全脱机管理,在脱离电脑联机后仍然可以实现全部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待重新联机后自动将缓存数据上传;②采用的.CAN总线为工业现场总线,具有强大的自动检验纠错和抗干扰功能,可以实现在长期无人监管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稳定无故障的管理功能。
大手PM610纯月卡停车场管理系统是一套专门应用于小区内部车辆管理的停车场系统方案,可以实现出入口处无人值守,内部车辆通过自助式地进出场,方便快捷,同时还能够控制外来车辆进出,有效保证业主的车辆和财产安全。
寒冬的到来,恶劣天气下将会造成小区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同程度的损坏,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确保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物业公司应早安排、早预防,提前制定了应急方案,做好冬季“三防”(防冻、防漏、防滑)工作,确保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和安全出行。
一、防冻
冬季的到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首先要做的是防冻。一般来讲,应注意空置房屋、共用设施、设备以及楼道保温等三个方面。
1、空置房屋的防冻
(1)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看护的空置房屋的防冻。一些开发商出于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信任和减少看护房屋的麻烦,将没售出或已售出但没办理入住的房屋(特别是商业网点),交给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看护。对于这类房屋,应采取如下措施避免上、下水管线受冻出现渗漏跑水现象
防冻措施:
①加强室内防寒保温。对空置房屋的外门窗(包括阳台门窗)进行检查,缺失的玻璃应补安,确保门窗关闭严实。必要时还应将上、下水管线用岩棉等保温材料进行保温,对关闭不严的门窗用草垫子、棉门帘进行封档。不供暖的空置商业网点,全楼的上、下水主管线都在其室内,一旦发生冻害,受影响的就是全楼的住(用)户。历年此类事故已屡见不鲜。因此,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不能忽视防寒保温,不要舍不得防寒保温的投入。
②建立空房巡视制度。设专人对空置房屋进行巡视,一般要求三天巡视一次,最长时间也应一周巡视一次。三九严寒时对重点房屋(如有共用设施的空置商业网点)应一天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解决。
③建立应急机制。入冬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维修队,准备应急物资材料。无论是夜晚还是节假日,接到应急报告,相关人员能及时赶到现场,尽快解决发生的问题。真正做到应急不慌,处理得当,修缮及时,避免损失。
(2)开发商空置房屋的防冻。由于销售或其他原因,没有入住的空置房屋,由开发商负责看护。开发商注重的是空置房屋及设施设备是否丢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则注意的是这些空置房屋不要给他人的权益带来损害。所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入冬前应该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确定这些空置房屋冬季看护巡视办法以及发生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案。明确双方处理空置房屋应急事件的负责人和联系办法,建立日常空置房屋看护巡视的双方联系制度。要确保空置房屋情况清楚,双方应急方案明确,互相联系沟通及时,应急处理实施快捷。
(3)业主空置房屋的防冻。无论什么档次的小区,业主空置房屋的现象都普遍存在。这些空置房屋的业主,大部分缺乏对冬季防冻重要性的认识,疏于对空置房屋的适时查看,同时又不愿意将自己相关信息告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处或相邻业主,致使发生应急事件时联系不到空置房屋的业主。每年冬季空置房屋发水(暖气管或上、下水管冻裂等)而找不到业主的事情都时有发生,给相邻业主带来了较大损害。对这样的空置房屋,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入冬前应积极主动找空置房屋的业主,沟通协商冬季如何对空置房屋进行查看,建议业主对上、下水管线等采取保温措施,确定突发事件的应急解决方案,互相交换联系办法。同时向业主告知空置房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给他人带来损害时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空置房屋内没有贵重物品,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可以收存业主的房门钥匙(需要专人保管),以备突发事件时使用。
2、共用设施、设备的防冻
进入冬季后,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也应该做好保温防冻措施。上、下水管线、消防设施等大多在楼道内或房屋地下室内,隆冬时节很容易发季冻害:如下水管道冻结造成下水不通,消防温感报警器冻裂造成漏水等现象,很多小区都曾发生。因此,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对这些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保温。保温方法可用珍珠岩砌块围护或橡胶管、岩棉、棕麻缠绑等。必要时,还可在地下室(或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安装热风幕设施。这些保温措施都是一次投入多年受益。
3、楼道保温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入冬前应将楼道门窗关闭严实,缺损玻璃及时补安。屋面出入口也要封闭严实,必要时可加锁防护。没有闭门器的楼道门应安装门弓子,以达到楼道门自动回关。
二、防漏
冬季共用部位的渗漏主要是屋面和外墙面水落管位置。
1、屋面渗漏的防治
冬季屋面渗漏的主要部位是女儿墙防水檐下和集中排水的排水口两处位置。究其原因:一是防水檐下卷材粘接不牢有翘起缝隙,在屋面积雪溶化成水超过卷材边缘时,顺着翘起的缝隙向下渗漏;二是排水口是铁板焊制,卷材粘贴在铁板上,冬季寒冷时铁板与卷材膨胀系数不同,容易出现卷材翘起的现象。屋面积雪溶化成水流淌时,顺翘起之处渗漏。另外排水口窄小,防水施工时有一定困难,防水施工人员疏忽不认真操作,也是引起此处冬季渗漏的原因之一。
冬季屋面渗漏防治的主要方法:
①在入冬前仔细检查女儿墙防水檐下卷材有无翘起缝隙,如发现有缝隙应用防水油膏嵌充,以牢固密实为准;
②仔细检查排水口铁板与卷材粘贴是否密实到位,如发现不密实或没到位现象应立即用喷灯烘烤或重新粘贴防水卷材;
③冬季一旦发生屋面渗漏,要迅速排除屋面积雪和积水(冰),再仔细清理渗漏之处的冰渣水滴,必要时可用喷灯烘干,而后再填嵌防水油膏。
2、外墙面水落管渗漏的防治
大多屋面都是有组织排水,冬季屋面积雪溶化成水,由屋面排水口流入外墙水落管排出。可是外墻的水落管(特别北外墙面上的水落管)温度很低且又很长,雪水顺水落管流下时就冻结在水落管内壁上,一层复一层逐渐成冰堵住整个水落管,继而膨胀撑破水落管。使得雪水渗漏出来顺外墙面流淌,在夜间寒冷时又冻结在外墙面上。冬季寒冷时外墙面形成冰面层现象随处可见,即是由此而成。
防治水落管渗漏主要方法:
①在屋面积雪溶化期间,注意及时清扫排出积水,并在临近黑天时,在水落管上部用木棍敲打,将粘结在水落管内壁上的冻层震碎震落,避免冰层越积越厚堵住整个水落管;
②发现外墙面上有冰层时,要及时将冰层清理。即能避免冰层坠落伤人,也可减轻或避免此处墙面春暖花开时发霉长毛。
三、防滑
冬季,由于天气寒冷,路面有雪有冰非常滑,人员出行有很大不便。如果一不小心摔倒了,容易摔伤,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告知业主一些冬季防滑小知识,及时做好温馨提示。
1、人员的防滑:
①及时清除装置、道路、楼梯、通道上的积雪、结冰。
②在主要通道上设置防滑设施,如:防滑毯、防滑垫等。
③在存在滑到风险的地方,设置安全提示标语。
④上下楼梯应扶扶手。
⑤冬季雪天出行应穿防滑鞋,在马路人行台阶上行走。
⑥雪天步行速度不要太快,步幅要小,双手不要揣在兜里,因为上臂来回摆动能起到平衡作用。
⑦如果路上真的不小心突然摔倒,尽量别用手腕去支撑地面,因为这种摔倒姿势最容易造成手臂骨折。一旦摔倒发生骨折,切不可乱揉乱动,以免加重伤情。应用围巾、木板等工具固定好骨折部位,请求他人帮助或报警,尽快送医院治疗。
2、汽车的防滑:
①防滑链,在轮胎外层套上一层防滑链,就像上面说的在鞋子上套防滑鞋套一样。相对来讲价格比较实惠一些。
②要是预算允许,可以换雪地轮胎,为了确保您的轮胎在冬季路面保持良好的抓地和操控性能、保证您驾控之旅的安全,更换成冬季轮胎是有必要的。
3、自行车的防滑:
增加车轮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可防止打滑,提醒业主最好选择较粗的轮胎。车体不要携带过多、过重的物品,骑行过程中,切记不要急刹车,否则会使车轮打滑、失去平衡,雪天出行,还是以慢骑为好。尽量避免急转弯,使自己的重心通过车轴线与地面保持垂直,在道路许可的范围内转弯半径越大越安全。自行车防滑增加车轮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可防止打滑,因此最好选择较粗的轮胎。车体不要携带过多、过重的物品,骑行过程中,切记不要急刹车,否则会使车轮打滑、失去平衡,雪天出行,还是以慢骑为好。尽量避免急转弯,使自己的重心通过车轴线与地面保持垂直,在道路许可的范围内转弯半径越大越安全。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车资源,促进机动车停车场智能化建设,创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亳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手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市民合理停车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停车场运营秩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为目标,立足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为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市区范围内除客运、货运站场外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和面向社会开放的配建停车场。
三、平台搭建
由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本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
(一)平台功能
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集停车场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务、辅助城市管理等功能为一体,通过停车场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车服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架构设计
1、停车管理系统:具备车辆进出场管理、用户管理、通行数据采集等日常管理功能;
2、新能源充电系统:具备充电桩管理、导航查询、实时情况展示等功能;
3、停车诱导系统:向有关单位共享城市停车资源实时使用情况,为搭建城市停车诱导显示屏提供数据支持;
4、停车备案系统: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新建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场收费的备案申请、预审、结果发布等功能;
5、信息展示系统:对外展示停车资源分布、泊位使用情况、停车场运营等实时信息;
6、数据分析系统:具备停车时段分布、易拥堵时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车场经营情况等数据分析功能,为城市停车场规划、交通环境治理、停车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智慧出行服务
基于平台的数据整合和信息发布功能,定制开发手机App、公众号和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停车泊位引导、新能源充电桩查询、订单查询、线上支付、便民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
四、运营管理
(一)平台运营管理
平台运营管理主要包括综合协调、数据管理、平台接入、平台维护、制度规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1、综合协调工作:实现“平台、车场、人员”之间的协调联动,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停车场管理、数据信息展示等管理工作;
2、数据管理工作:做好用户个人信息、车辆出行轨迹、停车场经营情况、视频监控等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和保密工作,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量业务数据对接到市数据中心;
3、平台接入工作:预留平台标准接入端口,实现与我市机动车停车场和政务服务平台数据的接入;
4、平台维护工作:配备专业技术保障人员,保障系统优化、功能完善、漏洞修补等工作,提升平台的信息安全等级和抗风险能力;
5、服务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违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拓展服务功能。
(二)停车场运营管理
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遵循相关标准规定,综合考虑区域停车需求,规范开展运营管理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运营管理方式:
(1)路内停车位通过人工引导与智能设备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停放车辆的信息采集、有偿服务和运营管理;
(2)公共停车场配套安装出入口自动道闸、车位监测、停车引导等智能化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范配建安全管理、消防应急、安防监控等设施;
(3)配建停车场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可参照公共停车场自主开展运营管理。
2、停车场接入: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应提供标准协议端口,国有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应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由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与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运营单位协商明确运营管理主体。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管理运营单位(个人)按照协议端口,通过软件升级、硬件改造等技术手段打通平台与停车场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保障停车场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务功能:运营管理单位结合停车场实际,合理配置现场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规划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便民配套设施。
4、规范管理秩序:各停车场运营单位依法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和收费备案等手续,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经营管理者名称、营业执照、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5、规范现场管理:停车场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规范文明用语,熟练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设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设备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技能培训,提升停车服务保障能力。
6、收费服务管理: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根据泊位分布、停车需求、交通拥堵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
7、电子化支付:通过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多种支付方式,提供即扫即走、无感支付、通行后付费等电子支付手段。
8、经营秩序维护: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协助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违规停车和损坏公共停车设施等行为的教育引导和追责工作。针对违规情节严重且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信用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停车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的设置管理和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三)住房发展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区内停车管理机制。
(四)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制定政府指导价标准。
(五)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
(六)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中心宣传停车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停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机动车停车场接入信息服务平台。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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