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方案是指对合同从订立到终止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这个方案通常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管理、履行管理、变更和转让管理、终止和解除管理以及合同监督检查等内容。通过实施合同管理方案,可以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下是有关于合同管理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EPC):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
二、空气悬浮鼓风机优点。
1、节能高效。
空气悬浮鼓风机比目前在用的罗茨风机节能在30%以上,比多级离心风机节能在20%左右。节能效果明显,符合我国目前在推行的碳中和及碳达峰政策。
2、环保:低噪音,纯无油。
噪音在80分贝以下,普通罗茨风机和多级离心风机噪音在95~110分贝。整台机器无需一滴润滑油,不会污染机房。
3、体积小,安装简便,免维护。
体积是罗茨风机的三分之一左右,安装简便,不用与地面用螺丝固定,日常只需更换过滤器。
4、正常运行无摩擦,寿命长。
采用空气轴承技术,用空气做润滑剂,无摩擦,使用寿命长。
5、智能化程度高,可以时间数据监控管理。
罗茨风机无法对流量、压力、转速、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实施实时监控,空气悬浮鼓风机采用变频控制,对以上这些参数实施及时监控。帮助用户实现生产过程控制,使污水曝气安全可靠,实现可视化管理。
三、北控集团实施空气悬浮鼓风机节能改造的好处。
1、直接好处
北控集团目前在运行大约有1300多座污水处理厂,曝气风机是污水处理厂主要的耗能设备(超过50%)。保守估算,平均一个污水处理厂的风机能耗在400千瓦/小时,全部污水处理厂一年风机的能耗大约为1300*400*365*24=4555200000度电。按照30%的节能量计算,一年可以节约1366560000度电,这个节能量相当可观。
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式,北控集团可以分得节电效益的20%,可以在零投资的前提下,节约耗电273312000度电(实际数据以实际改造为准)。
2、间接好处
提高了可靠性:对曝气风机实现可视化监控,减少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因为监控不到位造成的’设备故障没有及时处理对污水处理产生的时间及成本的浪费,有效改善工作方式。
降低了维护工作量和成本:保守估算,1300个污水厂至少要用3600台罗茨风机,每台罗茨风机一年的维护保养费用估计在20000元左右,一年维修保养费在7200万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这些费用全部由投资方承担,一年就可以全部省下该笔费用。
提高了资产收益率:每年节省下来的节能收益和每年罗茨风机维修保养费可以用于集团其他投资方向,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对集团投资提质增效。
没有投资风险:采用EMC模式,项目投资完全由投资方承担
减税降费: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
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好处
1、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投资方提供的设备。
2、节能效率高,空气悬浮鼓风机EPC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30%-40%,甚至可超过50%。
3、改善客户现金流,客户借助投资方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和旧设备维护费用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4、使客户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P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智能化节能设备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5、提升客户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竞争力。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6、节能更专业,由于投资方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更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
7、节能有保证,投资方可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投资方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十三、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四、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五、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八、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二十二、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三、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五、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六、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二十七、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二十八、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十九、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一、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三十二、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三、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综合部);副总经理归口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三十四、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综合部)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三十五、办公室会(综合部)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20xx年10月10日
20xx(总)(00X)号
重庆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履约部管理方案
(试行)
第一章目的
为规范企业合同履行工作,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保护企业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职责及含义
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含义:指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
第三章合同履约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法成立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必须本着
“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每个项目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消极处理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
第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负责人,按照企业审核规定执行,即由谁审核,就由谁负责合同的事前监督、事中处理和事后总结。
第三条、合同履约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因企业合同履行部门过错而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客户过错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提请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合同履行部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以确认合同履行情况符合合同要求。重大复杂的合同项目,由总经理同意后可外聘专家参加合同履行控制工作。
第六条、合同履行部应制订合同履约流程,明确履约控制指标,明晰参加合同履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编制合同履行岗位职责书,工作人员应在岗位职责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履行岗位职责书由企业法律部门负责编制,应标注所履行合同的编号、客户名称、合同内容、开始履行时间、全员审核部门等基本情况。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账。
第八条、合同履行完毕前五天,履行部门应向总经理办公室发出通知;即时清结的合同,应在履行之初与总经理办公室协商处理验收事项;涉及货物交接的合同,在接收货物时,应通知验收人员到场。
第九条、合同履行部门应督促客户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已有规定的,按照约
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及企业履约目标。
第十条、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第十一条客户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
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第十二条、客户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继续交易将损害企业利益的,合同履行部门或验人员应及时通知客户改正并向总经理报告,并提出中止履行、变更履行、不予履行等意见,总经理应将合同履行情立即转告合同审核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第十三条合同负责人收到合同履行意外情形后,视具体情况作出继续履行、中止履行、变更履行、不予履行等意见。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中如因我方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或有任何偏离时,合同履行部门应及时向客户进行通报,以保证能得到客户的理解或更改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人员应具备与合同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邀请相关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第十六条验收人员收到验收通知后,应做好组织接收和验收的准备,在到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验收意见;重大复杂的合同项目可以延迟,但最迟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验收人员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验收致使企业违约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完毕,应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总结书,向总经理呈报。合同履行情况总结书应标注履行合同的编号、客户名称、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的时间、企业收益、履行期间的困难、合同履行的启示等情况。
第十八条合同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重大可疑情况的,验收人员应及时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股份公司总部和部分地区公司的内部审计项目使用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审计服务机构对有关内部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的中介服务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具体填写说明:
1、其他填空条款按提示直接填写,选择填空只能选一项。
2、不采用或不填的条款应删除或在相应空格处划“/”。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录
1.审计项目名称和目的1
2.审计服务范围和期限1
3.审计依据及验收标准1
4.审计服务人员2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
7.审计服务费用及结算3
8.违约责任4
9.不可抗力4
10.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5
11.争议的解决6
12.通知6
13.其它约定6
住所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服务方(乙方):
住所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计服务项目的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是基于该审计项目的特点和甲方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确定的。
1.审计项目名称和目的
1.1审计项目名
称:。
1.2审计目
的:。
2.审计服务范围和期限
2.1审计服务范
围:。
2.2审计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3根据本审计项目的需要,甲方有权调整审计范围,乙方应予以配合。
3.审计依据及验收标准
3.1审计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财经制度和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制度、规定、规范、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考核指标等。
其他依据:。
3.2验收标准
3.2.1乙方对审计服务的组织和控制,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标准》和甲方的《内部审计规范》组织本项目审计。
3.2.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应做到查证事实准确率100%,不得发生重大漏审事项(重大漏审事项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或事项提供的帐表、原始单据等资料进行核对、测算、分析、对比,应该发现但未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严重违反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的问题)。完成审计项目后,应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指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2.3其他验收标
准:。
4.审计服务人员
为完成该审计项目,乙方应派出
由师人,师人人组成的审计项目组,其中为审计质量控制督导人,对整个审计项目负总责。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使用、分发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有关文件。
5.2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属单位提供供审计的会计帐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对所提供的会计帐表、会计资料等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3为乙方提供工作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食宿方面的便利。
5.4根据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驻现场审计代表。
5.5提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将审计通知书抄送乙方。
5.6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
6.2进点实施审计前,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组成人员情况等交甲方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点实施审计。
6.3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保证审计资料、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由于乙方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6.4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甲方《内部审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审计,在对受托事项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测试、评价,对会计记录、实物等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实施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中发现、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应按甲方《内部审计规范》的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做到证据充分可靠、定性准确,并提出处理建议及依据。
6.5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
6.6在现场审计结束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
6.7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数据、资料和审计记录等(下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该保密信息,并保证就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仅用于审计的目的。
7.审计服务费用及结算
7.1甲方就本审计服务项目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
币元。其中基本审计费为元,食宿费用为元,交通费用为元。
7.2审计服务费用的结算支付方式:选择下列种方式。
7.2.1一次性支付:
在审计服务结束乙方提交了合格的审计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全额服务费发票提交给甲方,甲方审核合格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7.2.2.分期支付:
a)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计服务费用总额
的%,即元;
b)按照以下审计服务进度支
付:;
c)在审计服务结束乙方提交了合格的审计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审计服务费用,即元;
d)在甲方向乙方分期支付各次服务费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服务费发票提交给甲方。
7.2.3其他约
定:。
7.3乙方指定以下帐户为接受审计服务费用的帐户,并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7.4上述费用已包含与此项审计有关的全部费用,乙方为执行审计任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邮电通讯、医疗、保险以及其他费用均自理。乙方应自行对其派出的服务人员进行管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如因审计服务范围发生较大调整或者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审计工作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或较大幅度的减少,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补充协议,可以对审计费用进行增加或者减少。
7.6、审计报告的使用责际审计工作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乙双方协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或发生重大漏审事项,甲方可相应扣减审计费用。双方可就审计服务范围及费用的变更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8.违约责任
8.1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审计服务,应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8.2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3乙方擅自转让审计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8.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审计服务费用的,应按照利率支付违约金。
8.6任何一方不履行其他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按合同价款%支付违约金。
8.7其他约定:。
9.不可抗力
9.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0.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
10.3.1甲方解除合同条件: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c)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审计目标且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d)其他约定:。
10.3.2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c)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的。
d)其他约定:。
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10.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10.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0.4.3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
10.4.4其他约定:。
10.5合同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的效力。
1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
下方式解决:
11.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规则
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11.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12.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13.其它约定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3.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咨询人: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八、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委托人: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或盖章)
特别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合同管理方案内容 合同管理方案范文 (5篇)来源于网络,由本站小编在2024-09-29 21:22:14时收集整理,若侵害到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1234啦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