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是指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时,制定的一种详细的活动计划或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各种活动和措施,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增强民族凝聚力,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以下是有关于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行政事业单位全体干部每人结对认亲1户,其中“访惠聚”工作组成员每人结对认亲,“访惠聚”各单位其他人员在本单位“访惠聚”工作组所住村(社区)结对认亲,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实现对上述人员结对认亲的全覆盖。
2.经常走访。要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往交流。师市领导结合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走访;团处级及以下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开展进连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统一安排,分批次集中开展见面交流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不给结对认亲户增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天,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或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3.互学语言。鼓励各族干部职工群众互学语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职工群众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职工群众都要自觉学习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一次结亲、终身结缘。让结对认亲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实施方案2017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实施方案2017。
5.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在单位内部、单位之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串串门、聊聊天、谈谈心、唱唱歌、跳跳舞、吃个饭等方式,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友谊、增进感情,自觉融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团结一致干事业的浓厚氛围。原则上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1次,学校每周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
6.表彰奖励。每年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师市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市民宗局,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各级组织部门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做好工作总结、信息上报、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全师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全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好活动规划,完善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稳步推进。师市党政机关要先行一步,带头结对认亲、联系走访,引领活动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也要率先垂范,踊跃结对认亲,把活动迅速启动起来。各级各类学校、医疗、科研单位也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团处级及以上干部今年11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开展走访慰问;科级干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其他干部2017年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开展活动。
(四)建章立制,保持常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考核、督查、信息报送、表彰奖励等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系档案和台账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实施方案2017其它技能。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活动资金,开展活动时发生的交通费用,由财政包干,拨付到各部门各单位(团处级及以下干部乘坐火车)。
(五)及时总结,营造氛围
师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活动水平。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兵团党委和师市党委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具体举措、先进经验和实际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师上下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师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统战、督查、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师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师市人武部、武警四支队、驻市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过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增进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友谊,使各族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和睦相处的和-谐关系。在与民族同学相处时能自觉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二、活动地点:四楼会议室
三、参加班级:四(1)四(7)班
四、各班小主持人:董潇隆、邓陆玲、娜孜拉、艾力扎提
五、活动过程:
1、主持人上台
主持人:今天,我们四(1)班和四(7)班全体同学相聚在这里,举行“手拉手真情连你我”民族团结联谊活动,通过今天的文艺娱乐活动一定会增进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友谊,使各族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预祝这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主持人宣布:四(1)四(7)班《手拉手真情连你我》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现在开始。
主持人甲:蔚蓝的天空,因为有了白云的点缀,才不会寂寞。主持人乙:宽广的大地,因为有了万物的装点,才显得生机盎然。主持人甲:一个家庭,一个单位,及至整个民族。
主持人乙:只要相互依存,共同发展,才能构建永久的和-谐。主持人甲:从一望无垠的草原到美丽富饶的边疆。
主持人乙:从碧波滚滚的南海到白雪飘飘的北国。
主持人甲:五十六个民族同呼吸。
主持人乙:共命运。
主持人合:心连心。
主持人甲:五十六个民族。
主持人合:永远是一家。
2、主持人甲:下面就请同学们,高歌一曲:《爱我中华》。(四(1)四(7)班齐唱:《爱我中华》。)
主持人甲:相信我们一小各民族的同学们,互尊互爱,互帮互学,团结友爱,共同进步。一小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
4、主持人乙:下面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各中队自愿报名四个学生,互相交朋友,了解你的朋友的名字。跟你的朋友一条腿并在一起,用绳子绑住。注意听老师的口令,老师说完开始,各组同学互相配合向前走,小心不要摔倒了。走到前面的线再转身返回来。看哪一组同学配合得最好。(游戏进行两至三轮。)
主持人甲:同学们玩得这么高兴,看来都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和朋友一起玩耍真是太幸福了。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能继续友好相处。
5、娜孜拉:在祖国妈妈的怀抱里,各族小朋友幸福地学习,快乐地
成长。请欣赏四(1)班为大家带来的维吾尔族舞蹈《热依曼》艾力扎提:在祖国妈妈怀抱里成长的小朋友们多幸福啊!这都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祖国妈妈。我们五十六个英雄儿女把祖国妈妈建设得越来越繁荣、富强。
6、主持人乙:甲:听说四(7)班的孩子个个都能歌善舞,下面就请四(7)班同学为大家带来一曲欢快的维吾尔族舞蹈。
7、一段欢快的舞蹈之后,让我们一起欣赏由四(7)班学生的武术表演。
8、董潇隆:请同学们找到自己的好朋友,向他赠送你的小礼品,并互相学习问候、感谢的话。(学生互相赠送礼品。)
9、邓陆玲:中国56个民族虽然在服饰、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都是一家人。千百年来,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共同建设祖国,才使我们的祖国母亲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美丽。
娜孜拉::我们虽然在服饰、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是焉耆县一小的同学,都是一家人。我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让我们的一小越来越美丽。下面就让我们各族同学一起快乐地唱吧、跳吧。放木卡姆舞曲,各族同学邀请朋友快乐地跳舞。)
六、活动总结:
主持人甲:相聚今天,让我们的心一起飞翔。
始。
主持人甲:就让我们从今天起,民族与民族之间互相帮扶、人与人之间互相感恩,让我们共同凝造出美好的家园。
甲乙:“手拉手真情连你我”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为根本,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推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积极贡献。
(一)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大力宣传,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位。
(三)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的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四)我市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突出成绩。总结回顾并大力宣传十八大以来我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和突出成就,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凝心聚力,再创佳绩。
(五)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事迹。近年来,各县区涌现出了一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模范集体和个人。通过宣传这些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模范、学习模范、维护团结、促进发展的良好风尚。
(六)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相互交流学习,推动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交往交流交融凝心聚力,团结和谐奋进共同发展”为主题,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一)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在广场、街道、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公共场所,通过户外广告牌、现场会、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户外宣传活动,为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宣讲学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基层窗口单位等为重点,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
(三)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宣传月期间,我市将组织对2013年、2015年命名的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开展互观互检活动,并组织对有关县区的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等窗口进行观摩,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四)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能培训。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群众需求,依托各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各县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承办,在宣传月期间自行集中组织举办至少1期农村少数民族种植、养殖等实用技能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
(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山东省参演剧目《兰桂飘香》将于9月9日和10日进京演出两场,全市各级宣传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做好对会演的宣传报道,并及时向市民宗局报送宣传稿件。各县区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文艺展演、广场日活动、民族文化习俗展示、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民族民间技艺比赛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用人民群众熟悉的语言、喜爱的方式阐述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展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交流、培养、融洽各族群众感情。
(六)组织开展面向各族群众的便民服务活动。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为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与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坚持综合施策,多方配合,扎实做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任务。加大协调力度,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入学、入住、入职”等难题和穆斯林群众的“入口、入寺、入土”难题。鼓励各县区组织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下基层等活动。积极维护来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印发少数民族服务手册,开展少数民族就业创业、法律援助、急难救助、心理咨询、特需保障等服务体系建设,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
(七)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把移风易俗宣传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之中,作为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充分尊重习俗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引导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参与移风易俗,倡导树立文明新风。
(八)集中排查矛盾纠纷。结合全市民族关系状况调研,深入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稳控到位,引导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9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检查。
(九)组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月期间,在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我市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近年来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着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通过领导访谈、新闻报道、专题栏目、事迹播报、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县区要按照市里的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宣传月活动是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宣传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开展。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及各县区统战、民宗、科技等部门负责组织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能培训;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各县区民宗局负责组织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市民宗局、东营日报社负责在《东营日报》专刊民族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市广播电视台、东营日报社负责组织各项主题活动的媒体宣传报道。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宣传、统战、民宗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抓好宣传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工作创新,突出活动实效。按照习总书记“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教育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做‘滴灌’,精耕细作,润物细无声”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式的创新,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
(三)做好结合文章,着力推进工作。要将宣传月活动与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脱贫及加快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认识,开阔思路,解决难题,不断提升民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宣传月期间,市里将组织到县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建活动“六进”和宣传月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务求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县区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动态信息,市民宗局将开设专栏,在市民族宗教网站予以宣传,并择优在市民族宗教工作简报上进行刊发。各县区要参照市里做法,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于9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两份报市民宗局。同时,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报市民宗局,我们将汇总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和“爱岗敬业讲奉献,攻坚克难敢担当”的新疆国土资源精神,不断增强国土系统各族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创建天山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乌鲁木齐市级民族团结模范单位。
厅机关各处室,厅机关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咨询研究中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学校、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均参加厅统一创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接受社区创建工作检查;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征地事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接受所在社区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国土资源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带头学习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及时稳妥地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带领干部职工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反对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和破坏。
(二)民族团结氛围浓厚。各族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干部职工主动发声、亮明态度,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敢于同影响和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积极主动防范和检举各种渗透、破坏、分裂活动;没有因散布不当言论而引发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切实巩固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局面。
(三)各民族间相处融洽。单位上下、处室内部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友善、团结奋进,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处融洽,互相学习、互相包容、互相帮助;领导干部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心交心,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切实提高认识、化解矛盾、融洽关系。
(四)热情服务各族群众。从自身职能出发,主动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特别是服务和窗口单位做到言语文明、行为规范、热情周到,没有因言语不当、服务不周引发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积极开展对特困少数民族群众(家庭)“一助一”、“多助一”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定期走访慰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定期组织本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新疆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新疆“三史”教育,开展“热爱各族人民,建设美好新疆”、“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做到“一项不漏,一人不缺”,受教育面达到100%;开展向民族团结模范人物的学习活动,深入挖掘、培育、宣传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
(六)创建活动丰富多彩。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依托“民族团结教育月”、“公民道德建设月”,开展新疆历史知识竞赛、民族团结诗歌朗诵会、结对子“学双语”等活动,争做“最美新疆人”,争当“民族团结先进模范”。
(七)维稳措施落实有力。认真落实厅维稳机制,严格执行各类应急方案和值班执勤制度,切实履行维稳责任;积极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确保本处室(单位)无“三非”活动(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活动)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
(一)宣传动员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措施,安排部署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参加各类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组织学习民族团结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新疆“三史”教育;结合“访惠聚”活动,开展汉族与少数民族干部结对子“学双语”活动;开展新疆历史知识竞赛和民族团结诗歌朗诵会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开展“根连根手足情”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按照《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在创建处室(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初评初审,报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评选厅民族团结模范处室(单位)。未通过民族团结模范处室考评的处室取消文明处室评选资格。
(四)巩固提高阶段认真总结、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模范创建工作各项机制,不断推动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并按要求抓好落实。根据考评标准,按季度上报创建活动小结。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板报、电子屏和厅门户网站等平台以及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重大意义,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根据国土资源工作特点和行业优势,着力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真正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富有特色,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把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为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兵团党委“民族团结进步年”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中的独特作用,兵团党委统战部、兵团妇联决定在全兵团妇联系统开展万名民汉家庭“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
“你是我的好姐妹—兵团妇联系统万名民汉家庭‘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和兵团党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的相关要求部署,通过在民汉家庭中开展“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加强各民族间感情交流、思想交流、文化交流,不断强化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巾帼力量。
(一)参与结对家庭范围
兵团各级妇联专兼职干部家庭,女干部代表、女企业家代表、致富女能人代表等各类女先进代表;一师、二、三、四、十三、十四师少数民族家庭代表。
(二)结对方式
兵团各级妇联专兼职干部都要参加活动,鼓励动员女干部、女企业家、致富女能人等各类女先进参与活动。兵团各级妇联干部,女干部、女企业家、致富女能人、女性先进代表等与一师、三师、十四师少数民族家庭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结对子。
(三)结对相关要求
根据兵团各级妇联组织专兼职妇联干部情况,兵团各级妇联干部先期与3000户少数民族家庭开展手拉手活动,并按师(市)分配名额(附件1)。各师(市)妇联要对妇联专兼职干部及有意愿参与活动的女干部、女企业家、女致富带头人、女先进等进行摸底(附件2、3)。一师、二师、三师、四师、十三师、十四师妇联要在各自辖区内对少数民族妇女家庭(家庭中至少有1人懂汉语)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情况,兵团妇联将确定参与家庭户数和结对对象,并拟定于今年8月在十四师举办“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集中活动。请各师(市)妇联将摸底情况于6月10日前报送兵团妇联。
兵团各级妇联干部和志愿参加结对活动的女干部、女企业家、女致富带头人、女性先进可通过组织安排与南疆团场、连队(社区)或地方的一户少数民族家庭结对,通过信件、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联系互动,交流思想、交流感情。
(一)开展文化互学活动。结对家庭之间在互相联系交往中,要注重情感交流,了解和熟悉各自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通过互学文化增进互相的尊重和理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互相学习各种先进生产技术和现代文明知识,互相帮助树立发展意识、进步意识和创新意识。
(二)开展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宣传教育活动。结对家庭之间要互相讲社会主义祖国、中华民族等基本概念,讲中央对自治区、兵团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讲身边发生的巨大变化;讲宗教极端的本质和危害,揭露“圣战殉教上天堂”的谬论,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切实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开展节日慰问活动。结对家庭之间要坚持在各自民族传统节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开展拜年慰问祝福,有条件的情况下与结对家庭共度节日,丰富文化生活,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市)党委统战部、妇联要坚持把“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作为当前深化民族团结创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和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扎实开展。兵团党委统战部、兵团妇联将开展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二)明确职责分工。团、连、社区的妇联组织要建立健全结对联系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结对家庭交往交流情况,发现、挖掘和培养在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师(市)妇联要对基层开展活动加强指导,定期听取基层活动情况汇报,推荐、选树典型,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兵团妇联将根据各师参与结对认亲活动的家庭和妇女制作通讯录和一对一联系卡发放各师,加强工作指导,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将这项活动力争打造成妇联组织、妇女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品牌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妇联要将“结对认亲”活动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一项重要载体和手段,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传媒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好结对认亲活动,宣传好在结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宣传好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为推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xq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巾帼力量。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注重民族团结教育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法创新,切实解决好表面化、形式化问题;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像一家人那样不分你我、心灵相通、共担风雨,全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搜集小照片、编辑小故事、寻找小典型、搭建小舞台、唱响小歌曲、表彰小模范”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微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事实证明,团结就兴盛、就繁荣,分裂就动乱、就衰败;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对建设稳定、和谐、美丽精河的重要意义,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多年来形成的民族团结大局来之不易,决不允许任何人践踏和破坏;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今天美好的幸福生活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明天的幸福生活更需要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开创;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的必然,是当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是“三严三实”的需要。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视民族团结,从点滴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地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真正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工程常抓不懈,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做好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工作,让民族团结一家亲像阳光一样照耀在各民族心中。
民族团结“微行动”就是以民族团结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全县开展的稳定工作、“去极端化”、基层组织建设、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精准扶贫、惠民工程等与民族团结工作有机融入、贯穿始终,把各项活动串线成珠、有序开展,秉承“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的行动理念,发动全社会一起做民族团结工作,推动各族群众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一个个“微行动”,凝聚起“共筑民族团结情、争做最美精河人”的强大正能量,为实现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民族团结“微行动”是创新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有效抓手,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好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少年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选活动,以家带村,以村带乡,以乡带县,积极构建家庭幸福、邻里互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新型民族关系,关乎大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各族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觉悟、自觉的行动实践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要事,力争3年的时间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自治区文明县”,实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共筑民族团结情、争做最美精河人
三、活动步骤
民族团结“微行动”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最美精河人评选等争取民心、凝聚人心的主题活动,不断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分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第一步:寻找发掘。围绕“共筑民族团结情、争做最美精河人”这一活动主题,寻找发掘身边普通人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正能量故事。做到月月找、年年寻,长年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活动打造成一个持续的长期的文化传承平台和家喻户晓的社会公益品牌。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寻找发掘“美”作为村“两委’班子、住村工作组、网格员的权重任务,通过会议发动、广播动员、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着眼于身边人身边事,把街头巷尾传颂的、邻里之间互助的、家庭内部夸赞的民族团结小故事、好邻居、好公婆、好儿媳、好青年等寻找发掘出来;县直机关党工委要牵头组织各(党)支部通过会议动员、单位推荐、组织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挖掘民族团结小模范、岗位奉献小典型等;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家访、与学生谈心等方式,发现、寻找身边最美教师、最美学生等典范;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科室推荐、群众评议等形式寻找发掘群众的“好卫士”、贴心人等最美警察;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以下简称“两新”组织)要通过班组竞赛、座谈等形式积极寻找、发掘岗位标兵、服务之星,要把最美的身边人身边事找出来。在寻找和发掘的过程中,激发更多的干部群众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第二步:广泛宣传。将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通过广播、网络、文化墙、召开座谈会、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开来,引发社会各族群众的关注,激发人性的善意,弘扬社会正能量,凝聚起全社会的爱心和力量。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整理发掘典型人物、故事,通过设立光荣榜(善行义举榜)、开辟宣传栏、绘制文化墙、开通大喇叭、制作事迹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县直机关党工委要组织各党支部通过公示栏、微信、微博、举办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县教育党工委通过校园广播、手抄报、班(队)会等形式把榜样树起来;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张贴光荣榜、学典范践行动等形式营造氛围;“两新”组织通过班组交流、设立荣誉栏等形式开展好宣传;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县新闻中心、县外宣办、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子政务中心等新闻单位和媒体统一开辟专栏,策划专题。同时,引导各新媒体做好小话题、小栏目互动,形成舆论势场;县文体广新局要组织文化能人结合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指导、创编一批文艺作品;县文联要组织摄影、文学爱好者深入基层,走近群众拍摄一批小照片、撰写一批小故事。
第三步:活动助推。以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文艺演出、趣味体育比赛、志愿服务、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等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活动。通过一个个主题活动的扎实开展,助推民族团结“微行动”深入实施。各乡(镇、场)党委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认真做好主题策划,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说说我的好邻居”等活动,让群众参与进来,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在活动中交流交往交融,唱响祖国大家庭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县直机关党工委要通过组织各党支部开展“结对认亲”“爱心课桌、爱心书包、爱心助残、爱心扶贫”“爱心援助”等志愿服务及读书推讲、职工运动会等活动,增进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建立信任、凝聚力量;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展“红旗伴我成长”“我是新疆儿子娃娃”“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教职工、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县公安局党委要通过开展岗位大比武、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安民警的责任意识、维稳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两新”组织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岗位技能大赛等活动,强化职工社会责任、民族团结意识、服务水平。
第四步:评选表彰。本着“群众认可、有教育意义”的要求,从寻找发掘出来的人物、故事中推选出典型,可采用播放短片、现场访谈、诗歌朗诵、相声小品、歌舞表演等形式,注重群众参与面和教育面,层层表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群英谱”。使受表彰者有一种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更大的动力和信心;使周围的人受到感染和激励,形成一种人人皆想为、愿为、可为的群众自觉。县委有重点地每年开展一次表彰活动;各乡(镇、场)党委要分层表彰,有序推进。要组织村队、社区、各级住村工作组针对寻找发掘出来的小模范、小典型进行整理归类,村队(社区)表彰活动可以一个月开展一次,也可以一个季度开展,时间上不做强行要求;乡(镇、场)党委每年开展两次表彰;县直机关党工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表彰活动;县教育党工委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学期开展表彰,系统每年可进行一次的集中表彰;公安局党委、“两新”组织每年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表彰活动。
四、组织保障
建立民族团结“微行动”组织机构,加强统筹与协调,形成全县一盘棋,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微行动”既是一次思想理念的创新,也是一次群众观的再认识。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带着感情和责任抓实,结合工作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把微行动各项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善于总结经验,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㈡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民族团结“微行动”是一场长期的群众性活动。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掀起一场发现弘扬学习身边真、善、美的全民行动,要精心组织,加强主题策划,设计出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载体,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活动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意识、加强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提升公民素质、弘扬社会正气、振奋民族精神、展现良好风貌。
㈢抓住契机,做好引导。民族团结“微行动”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实现理念和手段的创新。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牢牢把握住寻找、发现、表彰、选树、推广最美身边人身边事的有利契机,加强活动引导,避免盲目性、阶段性,对于选树出来的人物故事,要及时搭建小舞台、利用小板报、创编小作品等形式在群众中间传开来,传承下去,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开创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
㈣注重规范,形成特色。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平时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将“微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村队、单位大事记、乡(镇、场)志、县志内容,做到典型人物一人一档,表彰活动一次一档,年底集结成册,形成《民族团结“微行动”汇编》(主要内容为:年初工作计划、目标要求,村两委班子和住村工作组特色工作,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剪影,大事记,维稳、精准扶贫、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成果展示)。
为了增进民汉同事之间的了解,为了增加民汉同事之间的友谊,加强班组间的合作和交流,为了促进班风建设,为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特此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团结一心,携手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民族互相离不开。
20xx年11月2日
乙炔车间二期丁班全体成员11人
阜康能源体育馆篮球厅
1.班组成员互介绍
2.你教我学真开心
3.民汉同事结对子
4.篮球趣味小游戏
5.到场领导为活动总结题词
(一)班组成员互问好
1.介绍班组成员
由班长李威对本班成员进行介绍,简单介绍民族和汉族同事相互帮助和相互合作的一些事件,让大家有迹可循。增进大家的交流,开出友谊的花朵。
2.班组成员向大家问好
在班长李威的引导下,由本班成员用各自语言向大家问好。旨在大家熟悉民族语言,增加亲近感和认同度。
(二)你教我学真开心
1民族同事介绍本民族文化传统及风俗习惯
由本班的汪海霞,买买提,赛力哈孜分别按顺序简单介绍本民族的饮食,起居,婚娶等风俗习惯。
2.民族同事教大家学语言
由以上的三位民族同事简单教大家学习本民族的语言,例如“你好!”“谢谢”“对不起”等等简单常用语。
(三)民汉同事结对子
1.互帮互助结对子
由本班的发生工杨光环、赛力哈孜、张伟、刘发涛结为对子,清净工岳鹏举、龙翔、买买提、李威结为对子,微机工王华、张博、汪海霞结为对子。三位本班成员共结为三个对子。对子内的成员互帮互助,交流合作,最终达到和谐共赢的结果。
2.赠送友谊的花帽
由三位民族同事向其他班组成员赠送象征友谊的花帽,并帮忙戴在他们的头上,受赠的同事用赠送者之前教的感谢方式进行感谢。
(四)到场领导总结题词
由到场的车间领导对此次主题活动进行简单点评,并对民汉一家亲的共荣局面表示殷切的希望和对民汉互助合作表示大力支持和鼓励。
工具:花帽,音响,篮球,彩纸,秒表
(二)团体项目:一等奖u盘4人*30元=120元
二等奖笔记本4人*20元=80元
三等奖钢笔4人*12元=48元
共计380元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内民委〔2011〕17号)和《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命名实施细则》(锡民族字〔201x〕21号)文件,根据《关于做好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锡民族字〔201x〕64号)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全村各族人民群众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村范围内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氛围。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农村、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自治区、盟、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情况,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1日~6月1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民族政策等。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多伦县淖尔镇新民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6月11日~7月中旬)。
(一)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
2.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开斋节等举办联谊活动。
3.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乡政府备案。
4.创建申报。适时向乡政府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7月末)。
1.认真总结。对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完善机制。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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