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有过在超市里买鱼的经历。福建福州的王女士去超市买鱼时,摊位无人值守。就在王女士往袋子里装鱼时,手被鱼刺伤了。当晚,王女士高烧不退,第二天,王女士被诊断为创伤弧菌感染,在医院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女子在超市捞鱼被刺致八级伤残
此后,王女士住院治疗长达84天,支出医疗费用75864.43元。住院治疗期间,王女士被诊断为“与鱼接触的毒性效应”“脓毒性休克”等多项病症。此外,根据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王女士右手第一至五指功能障碍,构成八级伤残。王女士受伤住院后,超市曾支付了9000元作为赔偿费用。然而王女士一家认为,王女士遭受的一切都源于买鱼时的刺伤。在与超市一方进一步沟通无果后,王女士将事发超市及该超市所属的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22万余元。今年1月4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向原告王女士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39369.09元。一审宣判后,被告提出上诉。4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3)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6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廊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影响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
(7)面部产痕形成面积8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容貌损毁;
(9)头皮无毛发2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伤度丧失50%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部分缺失(或畸形),
(2)8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来源:央视网
《女子在超市捞鱼被刺致八级伤残 女子捞鱼被刺伤向超市索赔22万余元》更新日期为:2024-09-29 21:30:16;由本站小编进行发布,目前浏览的小伙伴达到11,感谢你们的支持,后期1234啦小编会继续为大家更新更多相关的文章,希望广大网友多多关注1234啦娱乐头条栏目,如果觉得本站不错,那就给我们一个分享的支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