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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高校学生无证驾驶致同学身亡 无证驾驶怎么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31 09:24:25

5月29日,有网友爆料在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门前的道路上发生一起车祸,肇事者疑似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其在无证驾驶的过程中撞到了同校同学。5月30日,记者联络了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其工作人员回复称,事发地在校外道路上,肇事者和伤者确实均为本校学生,伤者已不幸身亡。针对肇事学生是否为无证驾驶的问题,该校工作人员表示,当地交通部门已介入此事,之后将依法依规处理,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

湖南一高校学生无证驾驶致同学身亡 无证驾驶怎么判

无证驾驶怎么判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湖南一高校学生无证驾驶致同学身亡 无证驾驶怎么判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律图

《湖南一高校学生无证驾驶致同学身亡 无证驾驶怎么判》更新日期为:2024-09-09 21:48:34;由本站小编进行发布,目前浏览的小伙伴达到9,感谢你们的支持,后期1234啦小编会继续为大家更新更多相关的文章,希望广大网友多多关注1234啦娱乐头条栏目,如果觉得本站不错,那就给我们一个分享的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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